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关于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一)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补偿中根据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在执行中可根据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二)空调、闭路电视(线)、太阳能热水器(管线)、座机电话等设施的拆移,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补偿。
二、关于林果、树木、花卉等附着物补偿:(一)经济林(含果园、经济型林木)的补偿。经济林的种植密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数量,集中成片一亩以上的经济林补偿按《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3〕48号)执行。超过种植密度和果园内套栽的其它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偿(每亩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二)保留砍伐的树木,树归用地单位所有;移植砍伐的树木,树归原主。
三、关于机井、水井、水渠的补偿:
(一)机井、水井的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量。(二)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关于通迅、供电线路补偿:
(一)补偿费包括拆迁电线、电杆、拉线、配件等需要的拆迁费。(二)原则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有不符的,以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五、关于坟墓补偿:
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费用。
六、关于其他补偿:
(一)执有效证件的乡、村乡企业及农民私营企业的厂房、设备等搬迁费用,按照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二)对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它附着物,在征地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七、特别说明:
(一)《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稿)和《青苗补偿标准》适用于各城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本标准或参考本标准制订适合本辖区的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二)《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稿)和《青苗补偿标准》印发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或已经开始实施拆迁的,仍按原标准进行补偿。(三)自征地告知之日起,抢盖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抢栽抢种的林果树木花卉等一律不予补偿。(四)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焦作市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土地的征用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对于征用的土地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项目一般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林果、树木、花卉等附着物补偿等等。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是不是故意想要打死对方的。如果不是,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分为三个层次,轻伤、重伤和因伤致死。一般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外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为了缓解司法压力,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最好协议离婚,及时对债权债务事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需要起诉离婚的,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也会询问各方是否同意协商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现象就是,需要起诉离婚,但并不是当地户口,这种情况下,外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一、异地...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地城镇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许多地区都进行了片区规划建设的升级改造,作为我国大西北地区的甘肃省,这几年也有意识地加大了建设开发力度,围绕产业升级、合理规划设计、盘活土地资源,为了做好土地征...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包括哪些内容?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仪征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


·土地使用证更换收费过户费包括哪些
       一、土地使用证更换收费过户费包括哪些?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 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宅基地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分配?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
      一、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 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及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如下: 1、...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安置房也多了起来,然而对于一些已经有了房产的人来说,安置房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那么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 1、安置房是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