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 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先裁合同到期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先裁合同作为企业即将无法生存下去了。濒临破产是的一种自我保护与调节的方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一种合同。需要提前向劳动者和工会说明,以减少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带来的对劳动者的伤害。




·一、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有无限制?
      一、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有无限制?只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并审核通过成功,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并没有其他时间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是生产的重...


·试用期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随着国家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随着国家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很多金融机构均推出了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各大银行机构为了盘活资金,也相继推出了信用贷业务,那么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中国工商...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大部分人还为子女教育问题奔波的时代,租售同权会带动人口迁移。另外公积金也可提取更多数额,租房市场也能蓬勃发展。深圳租售同权6年以内会实行吗?...


·一、脑死亡 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一、脑死亡 工伤认定如何处理?如该脑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2.法律依据:《工伤...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必要而且还很麻烦的事情,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没钱了,其实我们告诉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样可以拿到的。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我国有没有法人劳动合同?
      我国有没有法人劳动合同?没有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之中最为常发的纠纷类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都有严重的影响,不仅会给商业声誉带来不利影响,还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


·辞退员工公司怎么赔付工资?
      辞退员工公司怎么赔付工资?员工被辞退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结算工资待遇和经济补偿金,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


·怎样向深圳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我国存在着工伤鉴定委员会,就是为了给因为工作而发生事故从而受到伤害的员工的生活提供保障,促进职工的受伤部位的康复,给该员工能够获得补偿金的鉴定书并规范工伤申报的相应程序,以便能够充分维护员工切身权益的部门。那么,怎么向深圳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一、...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工程招标的流程 1、评标。评标应当根据科学、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