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是响应了那句我国的法律是神圣不可触犯的,如果有人犯了法,那么这个人是一定要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的。在我国的交通法中,司机醉驾已经是违法行为了,醉驾后期找关系就更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了,王子犯法与百姓同罪,任何人犯了罪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交警的职责之一,在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交警的职责之一,在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就会马上出警到场处理。事故双方当事人和平调解是您最经常见到的处理方式,但交警对于现场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并不局限于调解这一种,有的情况严重还会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也有时间限制,那么,交通事故交警...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伴随着误工费,我们国家对于误工费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由肇事者来进行支付的,误工费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全责事故中对方要误工费合理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


·一、保险公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垫付吗?
      一、保险公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垫付吗?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如果出现双方都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除了要支付房款之后,至少还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那么通常购买二手房除了房款之后,还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二手房,涉及到的费用有定金、首付、税费、居间服务费等费用。需要...


·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多少?
      有的人觉得,我又不开车,怎么么走,怎么骑都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给道路的通畅性造成了很大的问题。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处罚的力度要比机动车小很多,而且不涉及到扣分等情况。因此非机动车的管理问题,也成为下一步交警的管理重点之一。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遵守交...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一、醉驾受监控车辆怎么处理? 醉驾受监控车辆应当立即对驾驶人员进行控制,并吊销驾照处罚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误工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一、误工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误工费的赔偿,是可以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


·公司股权赠与孙子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自然人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属于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