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的相关内容。如果因为醉驾发生了重大事故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且不能取得驾驶证的,当然还会罚款,罚款的数额是需要根据当时违法的相应条款进行计算的。本站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详细的解释相关问题。



·汽车怎么会逆向行驶、会如何处罚?
       我们都知道不管机动力或非机动车都应该遵守交通法,靠右行驶,但是有的司机为了节约时间,靠左逆向行驶,那么汽车怎么会逆向行驶、会如何处罚?逆向行驶者最低要罚款20-200元,还要扣3分,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罚款:20-200元(之间),扣分:3分。 罚款依据:根据《...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吗?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吗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然会通过交警等部门解决,通过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来具体划分双方的责任,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很多人不了解该认定的时间,从而带来麻烦。那么我们为您今天带来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时间的规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


·开车闯红灯怎么处罚 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可免处罚
      可以说开车闯红灯的行为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此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从而造成比较大的损失。而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造成了交通事故之后还有可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后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就单处的闯红灯行为来说也是要受到处罚的,通常开车闯红灯怎么处罚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
      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对方不签字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能够提车。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说明取证和鉴定都已经完成,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


·一、退休工人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退休工人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退休工人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不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轻地刮蹭了某人的车,如果他没有下车而是逃跑,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安全法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将受罚款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严重的会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以下。 通常,这八个条件将被视为交通事故和逃逸: 首先是司机清楚地知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


·一、买房子交首付时要签什么合同?
      一、买房子交首付时要签什么合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好所购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等等。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把你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和还款年限等相关内容如果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那么需注意:查看对方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和时...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除了因为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高空坠物致人伤害,不需要追究责任以外,人为的原因发生了高空坠物,给其他公民的财产或者身体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肯定是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比如说自己的车辆,因为高空坠物被砸坏的话,肯定车辆所有人最关心...


·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一、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