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一些大型开发商经常会参加土地拍卖,拿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应该按照无形资产折旧进行摊销。由于土地使用权给企业带来的收入是长远性的,摊销的时候要确定期限。那么,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本站我们的介绍。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二、土地使用权摊销的情形有哪些?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来说,无形资产摊销的期限不超过十年,但是土地使用期限比较长,企业可以根据使用年限计算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一般不会摊销到40年乃至70年,因为土地一旦利用进行商品房开发后,土地使用权就转入固定资产,这样摊销的期限是比较有限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合同范本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


·年最新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


·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这个标准根据地域不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为涉及到的因素太多。那么关于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湖北是属于经济中等水平的一个省份,所以在征地补偿上面,也是不会太高不会太低,一般可以得到土地的补偿费用还有青苗作物等的补偿费用。 一、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是指...


·土地使用权来源征用说明了什么?
      土地使用权来源征用说明了什么?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征用说明征用后的土地国家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交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
      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吗?非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拥有的资格,但是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二...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有些村民对于国家的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的想法太过于单纯了,比如说,双方私下商量着将自家土地当中的一部分面积过户给对方,但是为了表明对土地使用的面积的具体划分,当事人可能就会觉得还是到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使用证当中的一部分办理过户才比较放心。那么,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做出具体规定。 二...


·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入账流程
      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入账流程在当今社会中,许多公司为了壮大公司的规模,或者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于是纷纷从土地上下手,进而大量的购买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需要通过较多的程序将之入账,那么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如何入账呢?本文主要阐述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把相关的材料递交到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