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形式的发展,人们也开始纷纷出来选择创业做自已的产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想要被世人所认可所认识就必需到国家商标局去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登记又有那些程序规定呢?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

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

第一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 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第四条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第七条 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九条 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第十条 质权人或者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第十一条 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六)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或者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第十三条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遗失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商标局设立质权登记簿,供相关公众查阅。

第十六条 反担保及最高额质权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废止。

所以申请商标专用权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也是对自己的作品自己的心血一种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它是经过国家确定的认可的也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侵权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无处不在要依法懂法就不会让自己吃亏上当。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关于商标权的内容,法律中只是规定了具体包括的内容,而对不包括的内容却没有规定。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包括的内容,其他的内容我们都可以认为是不包括的。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吧。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如何查询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有哪些
      如何查询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有哪些任何一个作品都有著作权,这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知道著作权属于谁,应该如何查询著作权归属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查询著作权归属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可以查询著作权归属...


·怎么申请商标
      在我国,如果想要自己的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的话,那就必须要向有关部门来进行申请,只有申请成功,并且已经下发了商标公告,颁发了商标证书的时候,我们自己的商标权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经过这样的程序的话,那么其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也不属于侵犯了商标权,是不受到我国商标法保护的。...


·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
      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当事人在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就包括条件、原则、材料以及程序等等。现实中,申请商标注册也是有被驳回的情况。那要是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注册申请人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怎...


·图片设计者有版权吗
      有,作品自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版权,图片可以申请版权登记,便于维权,更好的保护合法权益。《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商标续展期过了六个月后还能办理吗?
      商标续展期过了六个月后还能办理吗?过了六个月后不能办理续展,但可以重新注册,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


·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很有自己的想法,喜欢钻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现实,又害怕自己的想法和创意或被别人窃取了,不敢付出行动。所以,想知道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为了帮助大家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所了解,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起到作用。专利的本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创意我国专利...


·商标注册法律服务合同怎么写?
      商标注册法律服务合同怎么写? 商标注册是商标的使用人取得商标的专用权的所有条件,只有经审核注册过的商标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注册过商标,一旦出现什么问题,法律也是无法保障的。那么,商标注册法律服务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为您带来了相关合同的范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