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金融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金融诈骗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但是真正接触确很少。您可能对金融诈骗并不了解,通俗的讲金融诈骗就是违反了金融法,骗取了金融机构的信用,破坏了金融管理的秩序。那么金融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
一、金融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金融凭证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金融凭证诈骗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2、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自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诈骗数额达到10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l00万元以上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金融凭证诈骗为常业的,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属于惯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3、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本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恃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特别需要提的一点就是,在行为人主观上为恶意时才能构成本罪,过失则不会构成。金融诈骗的处理非常严肃,即使过失不会量刑但赔偿肯定是必要的。相关人员都应了解这方面的规定,以避免触犯法律受到制裁。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前者可能影响后者,在目前我国的法律及司法政策下,刑事赔偿只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具体量刑情况如下:1.酌定量刑情节的规定我国《刑法》中有关于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的量刑情节规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法官可依据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裁判具体刑罚,虽然酌定量刑情...


·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有人行贿,那必然就有人在受贿。此时行贿的人构成行贿罪,而受贿的人构成的就是受贿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受贿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此时还要看具体受贿的数额是怎样的。那一般法律中规定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不认罪会从重处罚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有一些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措施,这种处罚措施通常情况下都表现在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非常好,或者有一些立功的行为。但是确实也存在拒不认罪。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不认罪会从重处罚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不认罪会从重处罚吗? 《刑法》第...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就要知道,法律中对减刑和假释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事诉讼法传讯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人们日期生活中一定会发生许多纠纷问题,当自己无法处理的时候,只有寻求人民法院的援助,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也非常重视这些问题,也不乏会有一些不法分子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导致犯罪,当然这些也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来处决,那么刑事诉讼法传讯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带您...


·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停止形态有几种
      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停止形态有几种?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停止形态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未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未完成犯罪;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是指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根据犯罪停止的原因或停...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寻衅滋事批捕多久判刑?
      一、寻衅滋事批捕多久判?寻衅滋事批准逮捕多久判决,应当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认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月左右。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诈骗罪受害人谅解能判缓刑吗
      诈骗罪一般情况下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诈骗数额巨大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徒刑,这个时候就有人问我们,要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但是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能够判处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一、 ?诈骗罪受害人谅解能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


·卖淫嫖娼犯罪吗 卖淫嫖娼是否构成犯罪
      在有卖淫行为的同时,必然就会存在嫖娼行为,可以说这二者往往都是一起出现的。而一旦被公安机关抓住有卖淫嫖娼行为,肯定会给予行为人一定的处罚。而这个时候就让一些人觉得卖淫嫖娼属于犯罪行为,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卖淫嫖娼犯罪吗?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卖淫是指以营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