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f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例如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同意把房子卖给乙,但是条件是要在甲调到外地工作过后。这个条件一旦出现后,则卖房的合同即生效。

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是指对具有效力的合同,当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即成就)时,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若确定该条件不出现(不成就),则该合同仍确保其效力。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的出现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决定性作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附条件合同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分为两种情况:生效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

二、附条件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

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即出现或不出现),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出现)。

在我们的生活经常会由于一些条件的限制,致使双方达成一致后,合同却未能立即生效、不能立即执行合同的情况。希望通过上文关于“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以及“附条件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讲述,能对您在签订附条件合同时起到帮助作用。当然,最能防范风险的方法还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避免造成合同最后无法履行的情况。


·一、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吗?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转租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的,无效。次承租人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而且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接受你的解除行为。但民法上也有公平原...


·债权人的代位权
      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


·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一、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二、基本规定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合同违约金是在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金的数值大小,取决于是否在制定合同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制定合同时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资料。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


·租赁合同是有名合同吗?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当我们所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面或者说是在您的生活习惯上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名称,这种合同就可以成为我们所要签订的典型...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合同法》第128条规定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 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 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船舶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船舶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


·铁门购销合同的范本
      铁门购销合同的范本 现今社会合同的重要性越显而易见,其中购销合同分为很多种,人们通常根据适合自身情况而签订相应购销合同。那么购销合同怎么拟定,大多的朋友有可能不太清楚,下面由网的我们给出铁门购销合同的范本供您参考。 铁门购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


·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让方:(甲方) 地址: 受让方:(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小公司,都需要一个正规的公司管理制度,更需要一个专门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得了解合同管理是什么,当我们了解了合同管理之后,才能对合同归档管理流程作进一步的了解。今天就跟随我们来看一下合同归档管理的相关问题。一、 合同...


·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为了方便省事就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以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自己无法拿到违约金。那么,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