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使用费合同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标使用费合同怎么写?

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门面担当,那么如果别的公司要使用你的商标的时候是需要支付使用费的,那么使用费需要怎么支付了这就需要双方具体商议,在合同中具体体现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你解答商标使用费合同怎么写?希望能够为您带来答案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合同期限: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许可范围

1.1 许可使用商标:

商标名称注册证号注册国家许可范围类别商标有效期

1.2许可使用方式: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下述方式使用第1.1款所述商标。

(1)根据甲方制定的企业形象标识VI手册确定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每件商标在不同产品/服务上的具体使用方式见附件。

1.3许可使用类型:

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以下述第种类型,许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1.1款之商标。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1.4许可期限:

自本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1.5许可地域:

许可使用商标地域为,乙方承诺不在未经许可的国家和地区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未经许可的国家和地区向第三方出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

第二条许可费用

2.1合同双方约定,商标许可使用费为 元/年。

2.2 费用支付方式: 。

第三条商品/服务质量

3.1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服务提供者。乙方承诺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符合以下3.2标准,且不会因商品/服务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3.2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应当满足以下商品/服务质量标准: ;技术标准: 。

3.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3.2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未能进行必要补救措施或经补救仍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解除本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保证与承诺

4.1甲方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是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在 国家/地区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有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2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具体情况,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服务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五条合同变更

5.1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4.1款之权利保证,以至于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6.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15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之权利保证,以至于损害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 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除支付相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续处理

7.1在合同期满前 90 天内,或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 10 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涉及许可商标的商品/服务的数量和种类。

7.2乙方可将已进入市场的产品、正在加工和生产的产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应当向甲方书面提供具体生产批号、数量、种类并经甲方核实,否则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乙方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

7.3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则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否则视为对甲方商标的侵权,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7.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事项

9.1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9.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五年 。

9.3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十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合同维护

11.1 合同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

11.2 联系人的职责是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其他职责

11.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或联系人未履行职责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12.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商标许可行为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甲方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 由乙方承担费用 。

12.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用于备案 贰 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有个附件,附件名称:。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为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商标使用费合同怎么写,和对方签署合同之后就可以给对方使用权了,不过明确的是对方使用权,对于合同内容一定要看仔细,不然吃亏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希望以上答案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前往本站的相关专题询问。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一、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


·关于翻唱受著作权保护吗?
      关于翻唱受著作权保护吗?不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由原作者享有,翻唱并不存在新的著作权。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


·商标续展提前多少时间办理
      商标续展提前多少时间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


·企业被抢注商标哪里投诉
      企业被抢注商标哪里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


·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所以,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现在比较普遍,而且处理起来也非常的复杂。防范他人侵犯商标权,可注意以下几点: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


·专利权人增加合同怎么写?
      专利权人增加合同怎么写? 人们在生活中发明新产品、新工艺后,都可以向国家申请专利。拿到专利证书,持有人可以将其许可给他人使用。有时候,因为需求,专利权使用人可能会增加。这样,双方还得签署一份协议或者合同,确定好增加的人数。那么,专利权人增加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做个具体...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哪些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哪些专利想获得保护就要进行专利申请,而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文件材料,同时还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究竟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哪些呢?即,申请专利有什么原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哪些 1、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


·我国规定的专利有哪些种类
      我国规定的专利有哪些种类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


·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
      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1、一般情况下不侵权的,因为公司字号跟商标名称是两回事;2、特别出名的字号,拿来注册商标时引起混淆,那么侵权。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