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期限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日)终止,为期 年;

二、工作岗位

乙方的职衔是 总监、总代或专监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本公司内或委派合作公司)。

三、工作薪酬

1、乙方工资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2、乙方的试用期薪酬为人民币 / 元/月;

转正期的工资构成分为:标准工资和现场补贴。总额 元/月。

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岗位津贴为: 元/月,资质津贴 元/月(所有的证件都必须注册甲方单位),职称补贴 元/月;现场补贴为:通讯补贴 元/月,交通补贴 元/月,伙食补贴 元/月,月奖金即浮动工资 元。年终绩效考核,从签订劳动协议开始,每月甲方为乙方预存 元的绩效考核奖,合同期满根据绩效考核办法,一次性给予发放奖励。若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取消该项奖金。

3、甲方除了安排乙方承担一个相当项目的常驻总监外,还可根据项目情况,另外安排乙方担任2至3个项目的非常驻总监。

4、在合同期内,甲方因生产任务衔接不上,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

5、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为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

四、工作时间

每月现场就地休息4天,不可以累积休息。工作满一年给30天的探亲假(此假已含法定假)。乙方的休假申请须经甲方批准,并且甲方有权根据其自身的业务状况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休假,或要求乙方提前终结休假。探亲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每年给予一次1000元的探亲差旅费报销。

五、奖惩情况

若乙方在工作期间,所负责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或违约(甲方与业主的各种合同合约协议),而被政府有关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在建工程监管列入监管黄色警示的监理企业的,被停标的;或被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监管黄色警示,半年内财政投融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作为选择其为中标人的监理企业的;或被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黄色监管警示的监理企业的;或被通报批评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扣罚当月奖金,取消乙方年终考核奖。若被业主或相关单位罚款的,乙方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一半的罚款。

若乙方在工作期间,所负责的项目受到设区市级政府有关部门、设区市级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通报表扬的,给予嘉奖一万元的年终考核奖奖励。

六、劳动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劳动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

2、甲方应根据员工的劳动情况,给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标准完成;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完成;

3、 甲方在制订规章制度、部门规定时应通过民主程序,吸取员工意见;

4、 甲方因业务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加班;

5、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如乙方对此提出异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受劳动法提前30天通知的限制;

6、 根据甲方拟定的薪酬标准和聘用合同的规定,按规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薪酬;

7、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务所必备的设施;

8、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及业务内容有义务作必要的指导及讲解;

9、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提高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10、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奖励或惩罚。

11、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12、当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乙方若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合同期,直至该工程项目结束为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乙方应从诚信、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服从甲方的安排。

13、当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未能将甲方的有关财物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暂扣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及经济补偿,直至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止。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月收取薪酬;

2、 乙方为完成工作任务或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有权请求公司提供必要且基本的帮助;

3、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部门规定等;

4、 乙方有权利对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部门规定通过民主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诚信和谨慎地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规定的质量予以完成,并尽其最大努力推进甲方的业务。否则应于非工作时间内自行完成;

6、 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甲方根据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对乙方工作进行的安排、调整,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派遣,完成本工程项目以外的工作任务(如参加投标或本公司项目范围以内的合理兼差);

7、 乙方有为甲方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8、 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及利益,自觉维护甲方的内部团结。

9、 乙方保证,就甲方合理所知,在聘用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并未患有任何种类的慢性病、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或使乙方不能胜任本聘用合同拟聘工作的病症。

10、 乙方保证其在与甲方签约时不存在任何尚未终结的劳动关系,如有违反或隐匿,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被其他第三方追偿并造成损失,乙方承诺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11、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或可能知悉的有关甲方事务、资料,或甲方客户的任何商业秘密、资料均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或团体(不论其是否注册)泄露,并且乙方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该事务、资料、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

九、文件、物品所有权

1、 乙方任职期间为甲方业务或事务起草、编制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咨询意见、工作报告、书信、传真、电话记录、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等)文件,及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办公、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在任何时候均归甲方所有。

2、 在本聘用合同有效期满后或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上述文件、资料、物品。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照主合同》

1、考虑我公司主营业务为监理及招标代理业务的特点,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甲方同意批准离开之日起,在原岗位工作满三个月后同时建设单位也批准同意并移交完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如无特殊原因,应同意乙方解除合同,并应支付乙方当月薪酬;若因乙方是总代或总监职务或该项目主要负责人,身居要职,必须待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结束后,且须提前三个月乙方才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该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天数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确认预计的工期天数 - 实际已经履行天数)× 乙方日标准薪酬(工资总额/30)。同时,各种考核奖一并取消。

2、 若乙方未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未满三个月而提前离开公司或未移交完工作的,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90天-乙方当期实际工作天数)×乙方日标准薪酬(工资总额/30)

3、 若根据以上标准计算出的违约金数额低于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该差额部分进行追偿。

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由此乙方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证书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使用三年(从获得证书之日起计算)。

5、 乙方获得相关证书之后,未满三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及相关费用并且必须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6、 乙方交付甲方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经发现有虚假内容,甲方有权立即开除乙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合同也是存在很多风险的,如果出现违约或者一方当事人无法原有的履行义务就会产生纠纷,但是公司为了要生存,要发展,所以不可避免的与顾客,与合作伙伴之间都是需要签订合同,不安抗辩权就是来解决这种问题的,那么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企业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进入企业工作之后,许多企业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也有不时间限制。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现代民法典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


·入职8个月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条件,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间内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因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很多公司在现实中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入职8个月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一、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您可能在法律书刊或者报纸上经常能看到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案件,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您是不是觉得关于这类案件的部分法律规定容易滋生歧义呢?比如当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是谁时,委托人能自动介入吗?第三人和委托人的有效抗辩对第三人选择权有什么影响?下面我们...


·约定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约定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进入社会后,人们或多或少都要接触合同,常见的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生意伙伴签订的经济合同,与房地产商签订的买房合同等等,这些合同多数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合同又称作约定要式合同。今天,我们就跟您具体说说约定要式合同。 一、什么是约定要式合同 要式...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一、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该期限即为始期,至该期...


·如何解决公路运输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生活中不少司机朋友从事公路运输行业。在运送货物过程中,不少司机时常因为货物损失而引发合同纠纷。那么在公路运输合同纠纷解决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相信不少司机朋友都很关注这个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来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如何解决公路运输合同纠纷?...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一、确定无名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1、吸收原则 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征的案由。如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集团大楼的建设工程,双方在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还设定了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30%建筑材料的条款。此合...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补充协议和主合同有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补充协议和主合同有什么关系一、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


·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内容
      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内容一、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 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依照居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