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你是否想过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充分利用房屋的价值呢?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同时也要注意,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可以出租,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实践中,有市场需求因此才会出现房屋租赁的现象。而当事人要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出租前,最好了解清楚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当然,进行房屋出租的,还有一定的手续需要办理,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的话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发现,我们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不管是面积不足还是面积多了,多数购房者都不清楚应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的话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还经常会遇到因房屋面积多少或...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使用权房的继承与商品房的继承规则是有所区别的。接下来,将为您介绍,使用权房继承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使用权房继承方法 使用权...


·对于二婚有房屋继承权吗?
      对于二婚有房屋继承权吗?二婚照有房屋继承权,如果婚前没有做财产分割的话,那么房子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二婚的妻子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 1、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1年后再卖出需要支付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 2、依据住房评估价缴纳全额契税3%; 3、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的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万分之五; 5、手续费是几百元; 6、...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话,此时作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对于该房屋是享有一个优先购买权的。那到底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


·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在我们进行购买二套房的时候,每个城市的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和认定的标准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长沙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也是和很多地方是不同的。那么,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居民在该行新...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


·一、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一、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答案是法律上不需要,生活中视情况可选择进行公正。 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普通公民要想全款买房是有些不现实的。只要买房,那么就意味着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并且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要有一个长期做好还房贷的心理准备。银行对于申请房贷的人员,放贷的时间可能要比您想象的长一些。并且公民在买房并且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


·房屋继承公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经济贸易发达,房屋买卖继承事件屡见不鲜,当子女或是配偶继承房产时,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据,那么关于房屋继承公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具体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当今社会,房屋租赁已成为人们在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但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学习,没有见过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更不清楚房主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正不正确,有没有陷阱,下面就由我们带您看看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