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后者是未交出资款也未取得股份,其行为性质为违约。
二、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三、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二百条、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4、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公司虚假出资是公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逃避资产支出的欺骗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涉嫌虚假出资的股东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在此提醒,虚假出资不仅仅只是违反《公司法》,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可以咨询十堰律师。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出于公司发展或者战略规划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出于公司发展或者战略规划以及很多原因,项目股权转让这一行为是十分常见的。在转让股权这一过程中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难题,尤其是项目股权转让协议的书写,处理不好很容易带来一些风险和危机。那么,到底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这个...


·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吗?
      《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吗?《公司法》允许同股不同权,但没有明确规定。同股同权是《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一、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 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机密,也被称作技术机密...


·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需经以下的流程和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


·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
      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 一、 关于什么是公司法人财产? 企业法...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一、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其实员工辞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通知到了就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正确的离职程序是什么? 1、写辞职信。 ...


·公司上市的优缺点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优缺点有哪些? 好处方面: 1、利于融资;2、利于股权进行行业整合或自我重组;3、股票流动性最大化;4、利于公司管理;5、品牌建设; 不利方面 1、合规成本;2、决策自由性;3、控制权风险 展开来看: 1、上市对于公司最直接的意义是融资意义 (1)融资途径...


·股份公司法人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您都知道,成立公司是需要公司法人的,他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可以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法人的特点和分类是什么?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关于股份公司法人行为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人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由总公司盖章,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