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知识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障的。对于专利权,有时候会出现转让情况,也会有许可使用的情况。很多人不清楚转让专利权需要如何拟定合同。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具体介绍专利权转让合同书如何书写。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让与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

5.3 发明人/设计人:

5.4 专利授权日:

5.5 专利号:

5.6 专利有效期限: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 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

9.2 交付时间:

9.3 交付地点:

9.4 交付方式: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 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 %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

(4)其他计算方式: 。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 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 件

认定登记事项: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具体内容除了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以外,还需要设计专利成果、费用支付以及专利权转让的相关信息。通过上述阅读,您应该对如何书写专利转让合同有了全面认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具体如下: (一)专利权的取得 1.专利的申请。 (1)专利申请的原则 ① 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如果两个以上...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年限是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受保护年限是多长时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


·商标续展登记是什么?
      商标续展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续展登记是什么意思 登记续展的意思就是在商标注册快到期之前依法延长商标注册期限的一种法定制度,商标的续展登记应该在商标注册快到期的12个月之内递交相关的申请书。当然,超过12个月之后虽然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可是在宽展期内办理续展登记会产生额外的...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一、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不等。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


·商标权不当其它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不当其它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两个商标差一个字算侵权吗
      是的,很可能构成侵权,属于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权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权商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


·出现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出现专利侵权怎么处理要是经过认定,能够确认他人的行为是对自己构成了专利侵权的话,紧接着,专利权人要知道专利侵权怎么处理。否则的话,不仅不能及时的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还有可能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害。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出现专利侵...


·品牌词抢注为商标的目的是什么
       一、品牌词抢注为商标的目的是什么 抢注商标的目的大致有两种: 一是纯粹为获利。绝大多数抢注商标的人,目的就是商标注册成功后转卖营利。 二是抢注商标的人本身就是与中国企业具有竞争关系的外国企业,其出于竞争的目的抢注商标,以压制中国企业在某些具有丰富潜力的国际市场的发展...


·合同规定跨国专利使用方式
      什么是专利专利,狭义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一般是指由政府部门或相关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记载发明创造的文件。申请后的文件会在一定期限内产生一种法律状态,使得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一般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我国专利一般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具有排他性...


·发明专利权限为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2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算。二、走优先权程序,21年可以在申请1年以内,提出优先权,那么发明专利的实际有效期限为21年,注意获得优先权后,在后申请的的保护期限是从在后提交申请日计算,法理上仍然为20年,但由于延后了1年,实际得到了21年的有效年限。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