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追要钱款,而不能去找与债无关的第三人。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呢?此外,在欠款纠纷中我们要有什么证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1、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2、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2)只有遗嘱和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欠款纠纷中要什么证据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因此,当您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建议您可以去寻求律师的帮助。



·情人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该怎么办
      情人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该怎么办?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欠债不还起诉应该提交的材料是:1、诉讼状2、原告的身份证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应当根据债务的认定情况来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


·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男方欠高额债务离婚财产分配在偿还共同债务的前提之下,将剩余的财产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私募公司债券核准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公司债券核准流程是怎样的? 一、私募公司债权核准流程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


·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条丢了?
      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条丢了?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由于有透支功能而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在使用信用卡时,用卡人应及时偿还透支的额度,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有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了犯罪人员如果自首,在对其量刑时会给予减轻刑罚。那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


·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吗?
       一、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吗? 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是需要很多条件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当然,这也是有一定保护期限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诉讼时效。对于债务纠纷来讲,此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法律中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一、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不可以。 信用卡还不上了怎么办 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 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