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一般法院在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在对离婚案件立案之后就会在5日内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所以当事人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是在立案后的5日下传票。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送达传票给被告?
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书副本送达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很多时候,法官往往是定下开庭日期就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拿传票,当然,也有法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邮寄送达传票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送达的,并应当确保当事人在开庭3日前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官是可以通过电话、捎口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来开庭或调解。当然,如果法院是以上述非传票的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当事人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不论是电话形式还是传票的形式,都应当按照法院通知的日期准时参加诉讼,作为原告,如果没有按时出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来处理;如果被告接到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实践中,在收到法院传票以后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做好应诉准备,按时准地参加离婚诉讼活动,这样对离婚方双都是负责人的,也是对法院负责。要是认为自己不出庭,就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可以说这样的想法是比较可笑的。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即使被告不出庭,其实法官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最终判决夫妻离婚也并非不可能。



·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情况包括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再婚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如果拥有子女,但是离婚了,除了会涉及到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还会涉及到抚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鉴于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那法律对再婚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惑。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


·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房子分配问题、孩子归属种种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今天通过下文我们来重点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相关的条款是什么?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1、抚养费...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1、...


·离婚财产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离婚诉讼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


·拐卖妇女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婚外情各种表现形式的法律责任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1、一般都是在离婚以后才办理财产分配的,不过,双方自愿在离婚之前就先办理好财产分配的话,法律上也不禁止,何时办理财产分配还是要由男女双方自己做决定的,假如是起诉离婚的话,只能在拿到民事判决书之后再办理财产分配。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