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总结上文的内容,我们发现对于起诉离婚材料可以分为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自然其中属于必备材料的部分就是很重要的,其中就包括了起诉要用到的材料和诉讼过程中要提供的一些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无法提供有利证据,则最终的判决结果就会对其不利。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婚姻法》第21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顾,以保障子女的生存...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诉讼类案件和诉讼类案件两大类。诉讼类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类:婚姻家庭纠纷与继承纠纷两大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


·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结婚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习俗,当然从法律上面讲,并没有要求结婚必须要给付彩礼。而现实中,要是最终男女没有结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往往会就彩礼产生纠纷。此时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话,这个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一、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事实上重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


·可以起诉离婚再请律师吗?
      可以起诉离婚再请律师吗?离婚,一般都会涉及到很多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对于家庭中有小孩的,还有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所以对于离婚,虽然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行为,但是真正处理起来却是非常复杂的,所以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找一个辩护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


·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可以选择离婚。但是有的时候夫妻可能因为就离婚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呢?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


·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夫妻在决定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不想进行离婚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不会与对方进行协商,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也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需要这...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一、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


·离婚后迁户口可以不登记为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后户口本上必须要有变更。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


·起诉离婚要去哪儿起诉?
      在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没有选择好,那即使满足了诉讼离婚条件,此时法院也是不会受理案件的。那究竟起诉离婚要去哪儿起诉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去哪儿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