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指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上市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到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票交易,不同的加以方式的回购利率是不同的,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多少?在股票回购之后,民事主体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到相关机构,缴纳税额的。
一、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是指什么?
回购利率(repurchase rate)一般是指国债回购利率,按照时间一般又被叫做7天回购利率。把回购利率看作是使用国债借钱所需要偿还的利息。银行间互相持有债券,当银行进行回购交易时就会有回购利率。
二、主要作用

1、影响短期市场利率
由于如今市场回购交易量巨大,所形成的回购利率实质上已成为短期市场利率的代表,进而作为人们衡量各类投资的一项基本定价尺度存在。央行在进行正回购操作时,会形成引导短期市场利率上升的趋势,进而可能会带动中长期利率呈上升趋势。通常情况下,市场利率的上升会造成债券一级市场上发行利率上升,此时发行人为降低发债成本往往乐意发行短期债券;对二级债券市场而言,在机会成本或贴现因子的作用下,债券价格尤其是中长期债券的价格会因利率上升而呈现出下跌态势。反之,当央行进行逆回购操作时,由于其回购利率通常低于市场回购利率,从而起到抑制市场回购利率上升的作用,甚至会使短期利率呈下降趋势,进而带动中长期利率的下行,使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利率下降,此时发债人往往更乐于发行长期固定利率债;对二级市场而言,由于短期利率缩减,债券价格尤其是中长期债券价格呈上涨之势。
2、影响市场资金的充裕程度
当央行进行正回购操作时,央行作为资金的借入方出现,从而使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减少------即银行的"闲钱"暂时退出市场流通。这样就会直接影响银行自身对债券投资的能力,同时减少了银行对企业的贷放能力,进而从整体上使市场资金收紧,最终抑制市场对债券的需求。而当央行作为资金融出方进行逆回购操作时,特别是连续进行逆回购操作时,结果会使得市场资金充裕。市场资金的充裕程度对债市的影响不言而喻,尤其是对粗放式的资金推动型债市或股市,其作用效果就更加显著。
3、影响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我们知道,在利率和资金面基本给定或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人气、投资者或炒家心理状态几乎完全决定债市涨跌。央行公开市场正、逆回购操作为强有力的外部信息,其示范作用自然会引发投资者或炒家对利率和资金面的猜测与判断,从而形成复杂的市场人气氛围。事实上,当央行公开市场正、逆回购操作越受到关注,其对市场心理预期的影响力也就越强。上述论述是从作用机理上就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对债市影响所作的一种静态分析。当央行持续进行正回购或逆回购交易时,实际作用效果可能更接近上述分析。但现实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首先,由于回购交易的可逆性以及其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央行回购操作往往被当作一种短期日常工具来使用,当央行回购操作旨在稳定短期市场利率时,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对利率及资金面的作用和影响也就会相对中性平和。其次,当外部其它条件发生变化,如外汇占款过大时,央行进行正回购对冲操作,或是央行针对市场流动性的季节不足进行逆回购操作时,作用情况就会与上述分析有所不同。再次,由于市场投资者的不成熟或非理性行为,往往会不合时宜地放大或弱化央行正、逆回购操作的意图,从而在很多时候形成市场行情与理论分析相悖的情况。此外,由于各种复杂因素,如今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仍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对两个债市具体作用途径与作用程度不尽相同,还存在较大的政策作用时滞,这也会导致一些有违常理的情况发生。由于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属于货币政策这一宏观范畴,因此其操作含义对单一债券或个股运作的具体指导意义不大。但普通投资者应从分析债市或股市基本面的角度出发来密切关注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动向,其间应充分注意观察的连续性。是指使用国债之后,需要偿还的利息,银行实施的回购行为,一般都是需要支付回购的利息的。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银行的回购利率在日常生活之中,起到的作用是比较明显的,对于那些回购之后,不支付利率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一、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给别人发生事故,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存在的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车主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对损害发生...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1年4次的,为1.75倍;1年3次的,为1.5倍;1年2次的,为1.25倍;1年1次的,不打折;1年未出险的,85折;2年未出险的,7...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继承人怎样分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继承人怎样分配? 交通事故赔偿金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处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交通股骨头骨折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股骨头骨折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交通股骨头骨折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是固定物取出之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


·律师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律师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律师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


·擦车逃跑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擦车逃跑肇事逃逸如何处罚?是属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发生严重事故的,并不构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拓展:发生交通事故后,违法...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股票、证券交易所这两个场所上班,那么就必须要保守内幕信息,严禁将内幕信息泄露出去,一旦泄露出去,受到的不仅仅的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处罚是什么呢?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处罚是什...


·进行房地产的交易其实一般就是指买卖房屋的活动,而在实际进行交
      进行房地产的交易其实一般就是指买卖房屋的活动,而在实际进行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不同的形式,当事人就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形式进行房地产的交易。那法律中规定的房地产的交易形式究竟包括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的交易形式包括哪些 房产主要包括住房房产和营业性房产。交...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根据一些规定获取一定的赔偿。那么,我们究竟可以获取多少汽车运输损害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标准的认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1999年11月2日经中华人民...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民事纠纷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了,而这样的纠纷一般是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因此检察院不会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过程中就要求同时提交起诉材料,那么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请在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