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女的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在女的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吗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下列情况来决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从原则上来看,男的在女的哺乳期起诉离婚其实是不允许的,这主要是考虑到女方刚生育了孩子的特殊情况,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此时如果男方却是有特殊情况起诉离婚的话,则最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是没有可能。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一、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二、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各在一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个时候,不管是哪一方若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首先就要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才行。但很多离婚夫妻在诉讼过程中却不知道该怎么收集证据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一、搜集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一、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1、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对方在婚内存在着重婚行为,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2、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与他人存在...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但必须有合法的见证人才使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就是指自己拟订的遗嘱,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有着明确的规定,由于遗嘱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的格式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立遗嘱格式便是立遗嘱的一种规范的写法,现实生活中,不少朋友都有生前立遗嘱...


·2023年南京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离婚补偿对方的情况有哪几种
      离婚补偿对方的情况有哪几种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


·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怎么分
      ?夫妻一起供楼的前提是买了房,至于这个房是哪一方出首付贷款购买的,则关系着日后房产的归属问题。具体包括一方出首付、双方出首付两种情况。那到底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怎么分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解释3》第10条,夫妻一方婚...


·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要求,拆迁必须给予拆迁人适当的拆迁征地补偿。但从现在的新闻上来看,经常有政府违法非法拆迁的新闻曝出,给被拆迁人造成了各种各样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是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但是,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详情请见下文分析。 被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