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相关的民事主体进行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之中,会做笔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对于那些没有实施既定的处罚的行为,但是民事主体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司法机关的职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一、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

1、询问笔录,这是针对证人或被害人的;讯问笔录,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

2、关键是你的身份是什么。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第一次对你讯问时,就必须向你出示立案决定书,传唤通知书,还要告知你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讯问人员,还要出示他们的工作证。

如果你是证人,检察机关对你询问时,也要出示工作证,告知你证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还有询问通知书。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对你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如果是证人那就不存在的。

二、检察院问话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传唤时效

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传唤程序

(1)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4)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三、传唤须知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并不意味着民事主体将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机关进行侦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证据,且侦查的人员不仅一人,需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在侦查时说谎了,将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



·过失致人重伤犯罪构成是什么?
      过失致人重伤犯罪构成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本罪在客观方面...


·中国对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战时临阵脱逃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传销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某些地区愈演愈烈,公安机关破坏传销犯罪案件后,检察院会提请公诉,被告人往往要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作为律师,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提交一份辩护词。辩护词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官的判决,那么传销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传销罪的辩护词 ...


·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
       一、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 依据他们在犯罪构成中的不同地位,犯罪客观要件可以分为共同要件和非共同要件两类。 共同要件——危害行为是在一切犯罪构成中均具备的要件,缺少这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是我国的两大重要的基本法律。刑事法律主要对象是犯罪程度严重给人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民事法律主要是对民事行为的违法犯罪情节的判断和处理。那么,如果合起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


·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职务犯罪自首立功认定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自首立功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自首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


·辽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对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5000-10000元,之所以规定一个范围,是因为我国各个省市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在有些地区5000元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5000元就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与此同时,各省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也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了解一下...


·缓刑最短时间有多长2023
      缓刑最短时间有多长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


·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传销这个词语,许多大学毕业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很容易落入传销组织设下的陷阱,导致经济上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组织传销的当事人会涉嫌构成领导组织传销罪,那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