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办理买卖二手房的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办理买卖二手房的手续

1、确定购买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二手房信息,根据自己的需求初步确定购买房屋。目前市面上有大量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购房者可以选择运营规范、服务质量较好的中介公司提供房屋信息。这一过程中要注意过滤一些虚假信息。

2、了解确认房屋的权利状况。

房屋的权利状况,可以查看权属证书, 了解有无共有权人、有无查封、抵押、出租、有无他人户口、有无权属纠纷、房屋使用年限、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情况。在签订购买合同之前可以到房管 部门查询房产证书的真伪和记载内容是否同该房屋的档案内容相符合。同时应审查卖房人的身份证件,确认卖房人同房产证书记载产权人一 致,避免诈骗行为。

3、了解确认房屋的质量状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确认二手房的质量状况。二手房因为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原来的房屋建造方可能因为超过保修期、单位变更等各种原因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卖房人一般要 求房屋质量按照现状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质量问题都要由二手房购房者自己承担,所以对二手房的质量一定要仔细察看。购房者需要实地察着了解房屋的质量,同时要参照商品房买卖的方式查看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纸等相关材料,确认房屋质量状况。购房者可以到小区内了解整体的房屋质量状况,了解房屋的历史,有无发生过刑事案件等可能影 响购房人居住生活的事情。

4、考察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

5、订购房合同。确认房屋质量问题和权利状况后,买卖双方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价格、交付房屋时间等主要事项确定后即可以开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6、支付前期购房款。合同签订后,买方即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购房款。如购房人需要贷款的,有关事项可参考后面表述内容。

7、交付房屋。卖房人按照约定支付房款后,出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标准交付房屋。具体见示范合同文本表述内容。

8、缴纳税费、办理过户。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缴纳过户产生的税费,提交有关材料,办理 过户。

9、结算尾款,完成交易,办理物业业主换名手续。

二、二手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1、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2、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3、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4、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5、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其实在二手房买卖中会涉及到很多问题,仅仅知道上述问题并不足以避免购买的风险。还需要了解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二手房过户费用由谁交,这些问题您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了解,当然也可以请律师陪同购房。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一种在住房上面的方案,用来对那些收入较低,负担不起一般房租的群体的经济上的援助。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由个人拥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拥有,并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房者的价格出租给新员工,包...


·安庆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安庆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在一般情况下:首套的房贷,普通居民住房的首付要求不能低于30%,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额不低于60%,买新房的利率会上浮10%;三套房是不准购入的。1、首套房子贷款的首付额、实际贷款的利率、贷款成数和贷款的年限终结果还是以贷款银行的审批为标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


·购买顶层房屋漏水能退房吗
      顶层房屋漏水能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由违约方承担,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


·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
      现实中,可能有些房屋因为涉及到一些经济案件,从而被法院依法进行查封了。但对于这样的房屋,所有权还是在所有人手里,因此就想将房屋进行买卖。那一般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遇到因合同项...


·一、现在买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一、现在买房子是永久产权吗? 不是的。现在房屋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 国家对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但可以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正在经营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操作上则根据住改非的时间在住房评估价值的标准上上浮,但此前提必须是在200...


·老人去世未立遗嘱房产如何分割?
      老人去世未立遗嘱房产如何分割? 一、 老人去世未立遗嘱房产如何分割? 老人去世未立遗嘱的房产,只能通过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办理离婚析产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