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债务担保责任会出现有什么样的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责任意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的,正因此人出现的很多现象。比如说因为怕担责任而在公众场合之下见到老人摔倒而不敢扶起来,那同情心和爱心也在这种责任一时之下消失无影。除了直接的责任以外,还有连带责任。许多人就只抱着不关我事,不会有我的责任这种心态去生活。就比如说连带债务担保责任,就是想着反正钱不是自己拿的,不会有自己的责任。

连带债务担保责任:

实际上除了现行法律规定的以上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之外,经济活动中,还出现了一种监督支付、负责专款专用的承诺,如何认定这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已成为审判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这种情况大多涉及到银行,许多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为该合同出具担保,而开户银行往往并不愿提供担保,却出于种种原因,向债权人出具了监督支付、负责专款专用的函(或承诺),或在主合同上注明“此款只能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的字样,并加盖银行公章。

审判实践中对这种承诺的认识是有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这也是一种担保,只不过与正常的担保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既然作了担保,一旦出现风险,银行等保证人就要依约承担保证责任;这种保证责任就体现在: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法对这种情况未作规定,不等于就没有法律依据,比如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出具监督支付、专款专用函(或承诺书)的单位和个人,对出现的风险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问题的,但这种承诺毕竟不是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按照承担责任的方式类推为担保是不合适的,这类承诺函大多数并不写“保证”字样,即便是少数写了“保证”二字,也并不符合担保的特征,因这承诺人只是表示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中的其中一项“付款”负责,而其他合同内容如何履行其是不承担义务的,其责任关键是体现在“监督”和“负责”四个字上,并非由承诺人亲自履行合同,充其量是一种协助义务,如果监督不力,造成合同资金流失,由承诺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是适当的,判其承担资金流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过重,况且,承诺人最多也只是一种补充责任,判其承担连带责任,除缺乏法律依据以外,也显失公平。

尽管审判实践中大多持第一种观点,也基本是这样处理的,但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加实事求是一些。经济审判与刑事审判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以前刑法中的某些罪名没有规定,故而审判实践中产生了许多类推;而经济审判中的合同关系往往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相当多,在审判实践中搞类推未免显得太随意,也不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加之银行等承诺人按银行法规定,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干涉或监督起来比较困难,何况有的当事人还约定专户存储,实际履行中又未作专户存储,就谈不上监督和负责的问题了,不应判由承诺人充当第二债务人的地位。更不应当将其视为保证人,而且按连带责任保证判其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有了责任,许多人才会更小心,就怕一不小心有什么责任在身上,惹来许多麻烦。事实上,只要没有违法犯罪,一般连带债务的担保责任对于担保人并没有什么影响。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贷是没有借条凭证的,此时,如果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讨回欠款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


·民间借款怎么诉讼 打讨债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贷中不乏有借钱不还的人,此时出借人只好讨债,虽然可供选择的讨债方式很多,但实际有效的可能没有几个,这就要求出借人结合实际情况来做出恰当的选择。而此时诉讼确实是一种不错的讨债方式,那一般民间借款怎么诉讼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款怎么诉讼 法院审查借...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怎么追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分多少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有什么规范?
      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有什么规范?我们在法制节目中经常会看到借贷双方因借款问题纠纷而闹上法庭的案例,很多情况都是由于当事人没有按照借条规范写法造成的。那么民间借贷借条的写法是怎样的?书写借条有何注意事项?接下来我们给您做个简要说明。 一、民间借贷中借条应该如何写? 1、借条要当面...


·离婚财产和债务都是如何分割的?
      离婚财产和债务都是如何分割的?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


·以物抵债合同的要件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没能力用货币形式来
      以物抵债合同的要件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没能力用货币形式来清偿债务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以物抵债的办法,签订以物抵债的合同,来清偿债务,那么以物抵债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以物抵债的范围、金额又分别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有关以物抵债合同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一、担保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担保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