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下面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帮助您了解更多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

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已经很详细了。不管分居多久,只要想要离婚,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离婚判决。希望上述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运用的还是比较广泛的。如果向法院诉讼离婚的话,肯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呢? 一、离婚案...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在涉外离婚中具体的方式也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是遇到涉外离婚纠纷的话,就必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对公民造成损害,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此时不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身进行赔偿,而是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进行赔偿,国家机关人员承担内部责任。那么,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司法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 司法赔偿是...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本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结合《婚姻法》有关对婚生子女权利的规定,从与生父母的关系角度看,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一是受生父、生母抚养教育的权利,二是继承生父、生母遗产的权利。从与其他亲属的关系角...


·西安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西安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发放范围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城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2、发放标准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3、...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在我国,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更是不用多说。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也会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说一直无期限的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


·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
      抚养费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通过这种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同时我国法律中也作出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那么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是多久一次?
      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是多久一次?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


·男女双方分开多久是自动离婚
      男女双方分开多久是自动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


·法律法规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法律法规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一、法律法规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 分居不管多久都不会离婚,法律上只规定了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这个,说明婚后也可以进行财产公证。二、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