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婚姻走到尽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了离婚,那么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接下来就是对此情况的解释。

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在被告即男方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见,关于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选取何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原告女针对被告人男方的具体情况做具体选择。首先要掌握好被告人目前的居住情况与信息,其次再选择对应的正确管辖范围内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通过诉讼途径离婚,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原告可以利用此期间加强和被告的沟通,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主动权。




·复印的东西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的。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


·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
      遗赠抚养协议是由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的一种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在遗赠人亡故之后,抚养人可以获得遗赠人的财产,但抚养人在遗赠人在世时要承担起照料遗赠人的义务。一般情况下,遗赠抚养协议是在遗赠人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时订立的,所以抚养人不会为子女,那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下面...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在我国爷爷奶奶有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爷爷奶奶不可以跟孩子的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美满的夫妻生活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调剂品。有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后,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却并不想离婚,这时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那么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首先是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严禁车主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酒后,选择开车回家。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醉驾。醉驾行为比较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危险。那么,醉驾没出交通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醉驾没出交通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醉...


·单方面离婚程序包括哪些?
      现在离婚率直线上升,导致离婚的原因也有很多。通常一旦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您首先想到的就是离婚,如果过错方不同意就需要起诉离婚。所以适当了解下单方面离婚程序对我们也是很有益处的。下面就让我们来跟您讲讲具体单方面离婚程序包括哪些。 一、单方离婚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


·在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在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


·夫妻双方婚后生活不和谐导致离婚
      夫妻双方婚后生活不和谐导致离婚,那么离婚的选择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最好是协议离婚,这样快速也比较高效;但是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两人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满意,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但是同时,诉讼离婚也会很慢而且较为复杂。那么起诉...


·国际的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国际的婚姻其实也就是跨国婚姻,通常是有两个不同国家的人结合,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婚姻。那么您知道国际的婚姻在我国该如何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际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


·离婚理由登记如何进行书写?
      离婚理由登记如何进行书写?离婚理由登记的书写就是具体的真实的离婚的理由,比如说双方在结婚之后发现性格并不是特别的合适,或者是经常发生一些争执的,这样一种状况都可以疏解进去,而且需要了解的是相关的机关并不会特意的去审查这样的一种离婚理由的。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