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二、在答辩期间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举例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2)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3)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起诉答辩实际上是离婚诉讼中被告当事人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也是法律赋予被告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以上就是关于起诉离婚答辩的问题,在诉讼离婚中的被告当事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辩状要准备好充足的辩护证据,在法律程序上充分掌握好开庭时间等要素,同时在法庭程序之外争取与对方庭外和解。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一、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


·完成起诉离婚六个月算起再上诉可以吗?
      婚姻感情破裂后起诉离婚的,需要分割财产、房产和判定子女归属,诉讼会耗费当事人和法庭的财力、物力、人力。部分人成功分割财产后却反悔,想要重复起诉。再次起诉期限是从完成起诉离婚六个月算起吗?提醒:离婚应慎重考虑后再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再起诉,起诉注意期限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发现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自己根本一个人养活孩子有点苦难选择追加抚养费,那么抚养费是怎么追加的了?怎么向法院提出诉讼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追加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婚姻诉讼之抚养费的法院管辖,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但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比如离婚和无效婚姻,生活中人们就常常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无法进行一个准确的区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详细介绍了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1、基本功能不同; 离婚是法律允...


·怎么起诉抚养权中的抚养费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离婚的,虽然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夫妻双方还是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离婚后,只有一方才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该怎么起诉抚养权呢?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一、第一胎昆明非婚生子女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
      一、第一胎昆明非婚生子女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第一胎昆明非婚生子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征收数额的规定,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


·老婆婚前精神病上诉多长时间判离婚
      1.上诉立案后三个月之内判决,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最高院意见中视此种情形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离婚3.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


·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小孩跟随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必然会涉及到对孩子支付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时间的,并不是一直支付,如果孩子达到一定的年龄,就可以不用再支付抚养费了,因此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就成为了您非常关心的焦点。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按...


·婚姻关系终止需要什么证据
      婚姻关系终止需要什么证据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


·女方会得到赔偿结婚一年男方起诉离婚吗?
      女方会得到赔偿结婚一年男方起诉离婚吗?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造成离婚过错,而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该案中的女方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而不是过错。那么不存在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