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接近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接近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当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只签试用期协议,再根据职工后决定期的表现如何然后决定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办发[1996]131号文规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2、劳动者如果在合同期满时,己接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不是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二、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方面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的处理其实给予了相关的规定,自然在不同的情况下实际的处理也是不同的。一般解决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同时也到期了的话,则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即使不续签也没有关系,此时劳动者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



·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
      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在现代各种工程的建设中,比如房屋的修建、道路的施工等都需要加入混泥土以加强其牢固性,在施工时我们就应该注意一些问题以保证工程完成后的计划时间内不会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


·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都有哪些?
      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都有哪些? 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照平时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如果是超过平时工作的时间来进行加班,在家中办公的话,那么也应当按照加班工资的标准进行,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


·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应该见到过桥梁或者是公路等这些修建起来以后,在某个位置具体的就有责任人的相关信息的介绍,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的责任终身制的一个措施之一,并且在刑法当中专门有增加了工程质量事故罪的这一罪名。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重大...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


·劳动仲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
      劳动仲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劳动仲裁也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


·因在实习期大四签劳动合同算不算工龄?
      劳动者在单位实习期间应当算工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从事的是危险工作很容易遭受到工伤,劳动者在面对工伤事故时,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正当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得赔偿。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劳动法》第19条规定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又称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的劳...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