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规定离婚诉讼要撤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规定离婚诉讼要撤销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妻子的撤诉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自愿提出,人民法院就会裁定准予撤诉。

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证人等相关证据;

2、 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若在起诉离婚之后,忽然不想再离婚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请求,这也就回答了根据规定离婚诉讼要撤销吗这个问题。此时可以被认定为已经起诉过一次,且在最近本年之内,都将不能再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女童被陌生男抱走是拐卖儿童还是拐骗儿童?
      人贩子是很多人都深恶痛绝的一种人,很多家庭因为他们儿支离破碎,但是,这些人的行为是拐卖还是拐骗,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下面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说明一下女童被陌生男抱走是拐卖儿童还是拐骗儿童这个问题。 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区别 1、概念及含义 拐卖妇女、儿童罪:指用蒙骗...


·哪些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关于夫妻的财产,从结婚的时间点来看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而这里的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那么您知道哪些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看孩子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无效宣告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婚姻无效宣告的受理机关有哪些?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意外导致父母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而此时子女尚未成年,仍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


·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
      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如果双方都没有什么过错的话,那通常就是均等的来分割财产,但现实中有的人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而选择进行隐匿和转移财产。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


·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国家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


·一、离婚后如何要回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要回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法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