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以物抵债的后果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今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投资理财,以及赚钱方式。但是不少方法是法律不认可的,非法集资就是一类经济犯罪的总称。往往非法集资者在无力偿还的时候。为了减轻受害者损失,同时让自己可以减轻情结或是免于追诉。以下介绍非法集资以物抵债的后果。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也是当前高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我们进行打击的重点。
二、以物抵债
以物低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第一条为了稳步开展以物抵债工作,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事先抵押、质押给债权银行的财产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折价归银行(指中国银行,下同)所有,用以偿还银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并以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以物抵债范围。通过拍卖也可以进行债务清偿,一方面拍卖时要注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拍卖会知名度、扩大受卖人范围,从而增大拍卖物的竞买力,提高拍卖物价格。另一方面变卖方式要灵活,可采取:一是即时变卖。对于那些极易变质、贬值、灭失的抵债资产要千方百计及时变卖,不应坐失良机。二是添附后再卖。对于添附后可大大增加原有抵债物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抵债资产,可添附后再卖。三是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后再卖。对于那些整、零变卖价格有巨大悬殊或难、易有重大差别的资产,可将其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后再卖。总的来说,在发现自己非法集资后,积极地减少受害人损失。可以有效的减轻,或者免于刑罚。您在非法集资以物抵债后,也是可以的。但是以物抵债并非一定可以清偿。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款协议中的...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如何执行?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如何执行?审判实践中,对于起诉夫妻一方承担债务的(大多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其他合同上仅以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不追加其配偶为被告,也不在判决书中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大量的存在。究其原因,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因可能导致诉讼中的主张、举证难度较大,影响诉讼效...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向股东无偿借款合同模板的主要内容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在借款合同当中一般是只有两方当事人的,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不同,那么实际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不同。究竟借款合同当事人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一)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贷款...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一、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具体的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


·存款继承公证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吗?
      存款继承公证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吗?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


·债务纠纷的证据该怎么来收集
      债务纠纷的证据该怎么来收集 一、债务纠纷的证据该怎么来收集 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同债务都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诉讼请求。那么就需要书写一份离婚债务起诉书了。今天整理了关于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原告:刘,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一、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老说没钱直接去法院诉讼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去法院进行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商议达成一致就双方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