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而最多需要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当然,要是在一年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则同时也会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孕妇第三胎公司不能辞退,因为法律当中明文的规定呢,对于孕妇来说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辞退的,否则已经触犯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当中的一个规定,当然如果怀孕期间的话,还是需要正常的发放一定的工资的待遇,并且有产假方面的要求。1、公司若解除你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劳动力契约化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劳动力契约化的普遍,出现了很多形式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就比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表示劳动力价值的使用方式。在这几类常见了劳动力使用方式中,一般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最容易弄混淆,那么承揽合同劳动关系...


·工作鉴定的定义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工作鉴定的定义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工伤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劳动法最多可以压多少天工资
      劳动法没有规定工资可以压多少天。工资至少一月一发,发工资的时间必须要提前约定,且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是什么?
      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是什么? 1、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 2、谨慎做出辞退的决定 3、收集固化辞退员工的证据 4、面谈前的准备 5、面谈的实施 6、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面谈的结果及约定的离职时间,人力资源部可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人力...


·工业地土地使用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业地土地使用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怎样进行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怎样进行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


·未成年工可以加班吗 未成年工上班时间有何规定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都是受到重点保护的人群,因此在劳动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加强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才行。我们知道劳动者加班是很辛苦的,那实践中单位让未成年工可以加班吗?下文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未成年工上班时间有何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算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发出通知,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下面就是一篇相关案例。那么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赔偿案例?让我们通过这篇案例学习下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赔偿...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二、主要内容 1、本规程主要内容 本规程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