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和解是我们国家比较特殊的一种制度,而且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和解对于您来说可能并不是很陌生,但是刑事诉讼和解就不一样了。那么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采取刑事和解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系自然人,并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2、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属实质一罪,并有明确的被害人;

3、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

4、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5、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二、适用刑事和解的范围:

1、故意毁坏财物案、破坏生产经营案和轻伤害案;

2、妨害通讯自由案;

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4、因合法债务、经济纠纷非法拘禁他人,没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

5、交通肇事案;

6、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诈骗的案件;

7、初犯、偶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属于自诉范围的案件。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

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

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

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导致的,涉枪、持械、雇凶或受黑恶势力操纵引发的案件;

4、其他不宜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

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自愿进行和解:

1、双方自行达成的和解;

2、在押犯罪嫌疑人委托其近亲属、律师或单位领导与被害人达成的和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基层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和解;

4、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第三方主持下达成的和解;

5、交通肇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而达成的和解。

在这里首先我们给您介绍的是我国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是哪些。其次就是当事人如果存在有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和解的,比如说当事人多次犯罪或者存在斗殴行为。最后还有就是采取和解的方式。


·不知情集资诈骗犯罪吗,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是现代社会比较常见的诈骗手段,来钱快且多成了不法分子青眯的方法。不少老板也开始从事集资诈骗,得手后变卷钱跑路,剩下的员工有些是不知情的,那么这些不知情的员工就不算入集资诈骗。下面我们看看不知情集资诈骗犯罪吗,标准是什么? 1、不知情集资诈骗犯罪吗? 涉嫌集资诈骗罪,要...


·被动诈骗算诈骗罪吗
      被动诈骗算是诈骗罪吗 ?答案是要是具体情况而定。那么该如何认定诈骗罪?我们 下面带着您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如何认定诈骗罪。下面一起来了解!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常见的经济诈...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被判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


·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
       一、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 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1、报案地点: 报案地点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也就是可以选择在你的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在犯罪嫌...


·打伤老人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
      打伤老人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需要的;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那些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那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 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 作为均可构成。以不 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


·中学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我国,有一部分的未成年人其实也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此时毕竟尚未成年,因此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从轻进行处罚。而有的人问到中学生故意伤害罪该怎么量刑处罚,这要看中学生的具体年龄才能确定,不符合规定的刑事年龄,则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故...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作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各司其职,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为人民服务。然而,如果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从而引起严重的后果的,那么相关的负责人则要被问责,比如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那么,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及其认定。 一、什么是传染病防治...


·2023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到30万以上判多久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到30万以上判多久? 盗窃30万以上一般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
      被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一、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的,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会留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