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3.3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四、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注意

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五、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六、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

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由上述内容可知,醉驾151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1,远远大于80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驾,因此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酒驾是万万不行的,必须引起重视。无论喝酒多还是少,最好是要开车就不要喝酒,喝酒后可以找代驾或者选择打车,这样才是安全稳妥的处理方式。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


·高速公路飙车是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醉酒驾车出车祸维修费用谁承担
      醉酒驾车出车祸维修费用谁承担醉酒驾车导致车祸这种事情并不意外。因为平时喝醉酒以后,行为人对自己的有一些行为就没有办法控制,更不用说是醉酒驾车了。有的时候醉酒驾车的司机可能自己的意识比较清楚,但是出了车祸以后,交警部门在测量的时候发现司机涉嫌醉驾。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醉酒驾车出车...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之一:恶意违约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恶意违约包括两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马上报警,尽量不要私了。交警会在勘查现场结束后,十五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双方确定赔偿金额及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因为临时有事,无法亲自去领取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


·司机开车撞死人会判死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车撞死人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例如开车故意撞死人或者撞人后害怕法律责任,将被害人带离现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判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赔付中,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 二、交强险赔偿最高额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商检是一项行政行为,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做出的,这些行政行为并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那么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汽车检验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


·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
      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十分重要,员工在办理社保之后,后续的医疗、工伤等支出都可以由社保基金报销一定的比例。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后,公司应为员工办理社保,那么,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吗?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开公司法人一定要交社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