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有哪些程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车辆载道路上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需要依照相关的交通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处理,如果是非重大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协商解决。在当场部能协商解决是,需要肇事双方带上相关证件,去交警大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那么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驾驶证等同于身份证的效力。交警只能查检您的身份证,无权扣押身份证,但是可以要求提供身份证用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三、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一)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按照交通法律的规定来按流程处理,如果交通警察有要求,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可以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来代替,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提供身份证用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但不能够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


·一、交通事故骨折会是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折会是伤残吗?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最少是十级伤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强迫交易罪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


·一般家用轿车买哪些保险合适
      ?一般家用轿车买哪些保险合适1、交强险必买,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而且不买交强险的话连牌照都上不了,所以必须买。不过由于交强险的额度及赔偿有限还需要商业车险的补充。2、第三者责任险也是必须要购买的,赔偿额度要先搞清楚,指的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保险公司最多赔多少钱。赔偿因意外事...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的发生总是在不经意间的,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个人的原因,这个时候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有全责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事故的每一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而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事故双方承担对半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事故的赔偿也是对半的,其实并...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死亡,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的认定为全责,但是有时会出现全责方死亡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免责方如何获得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一般在赔偿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赔偿问题了。一般在赔偿上面,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之后处理,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的情况。那要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的话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校车超员驾驶员怎么处罚规定具体会怎样处罚
       随着我国的人口增多,学生也在越来越多。现在城市和农村的交通复杂,社会车辆多。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我国特开设了校车为接送学生上学放学。那校车有违法行为会怎样处理呢,下面就校车超员驾驶员怎么处罚规定具体会怎样处罚这一问题为您解答。 超过20%多8人的,处记12分,2...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检验费、治疗费(1)医药费是受害人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治疗等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而言,医疗费是因为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通常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是如果驾驶员危险驾驶,并有逃逸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受害人及家属可以就损失提出赔偿要求,那么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