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社会实际中,房屋装修与工业制造中对生石灰拥有较大的需求量。由于生石灰的自身特性,所以生石灰购销合同中的损害归责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您具体了解过生石灰购销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份生石灰购销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生石灰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石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标的物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吨)

数量:

备注:

本合同单价是指将标的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总价=单价×实际签收量。

第四百六十四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生产的生石灰为钙质石灰、必须按国家技术标准生产,同时满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并经建筑材料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符合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百六十五条 验收方式

满足合同第四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材料进场后由甲方试验人员进行复检后,甲乙双方委派收料和送料人员共同验收,数量以甲方场地电子秤秤量为准,甲方则开具两联收料单,双方各执一份,为每月25日的结算依据。乙方提供的块生石灰消解残渣率不得大于1%,粉末不得大于3% 。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即 。本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运输、装卸、税金等落地前的一切费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及车辆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

乙方每送货2500吨为结算周期。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结算,支付乙方货款,支付货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不予支付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其印章确认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资源开采许

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委托签约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如违约,责任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如乙方供货不及时,延误甲方生产用料,

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甲方发现则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及特殊天气原因而不能及时送货之情况除外)

3、本合同期内单价不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

4、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材料出场单据,作为甲乙双方对账依据。如发现提供虚假单据,乙方按虚假材料单据金额5倍承担违约金。

5、乙方所提供生石灰经检验不符合甲方要求质量标准的,乙方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履行完毕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综上所述,由于生石灰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对生石灰防潮方面的高要求,所以在生石灰购销合同中除了对产品的品质、价格做出具体外还需要对生石灰运输和储存损害方面做出详细约定。对此,我们建议买卖双方对于生石灰的交付前应仔细查验,避免事后引发纠纷。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一、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按《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什么是建设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二、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一个概念,与诺成不一样的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之外,还需一定的交付行为。 三、...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对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公民来所,对于抗辩权的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了解。因为其实抗辩权是主要针对我国合同当中而存在的一种权利,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对方认为有不合适的条款或者是发生违约状况以后,另一方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抗辩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同履行的抗辩...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个人合同诈骗罪应该如何处罚
      个人合同诈骗罪应该如何处罚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而这里面个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但在实际的处罚不同,那个人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民法...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


·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风险的主要产生原因 在居间合同的产生和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和委托人都面临着合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双方面的,不是单属于哪一方的。而在居间合同中,最要的就是存在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道德风险。我们在这里援引一个经济学当中的术语就是“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