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我国法律中对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没有做出规定,这其实也是有考虑的,毕竟不同的家庭中实际的情况不同,那么计算出来的数额自然也就乨一样。如果父母一方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话,这个时候还可以直接减免抚养费。实际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必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你知道无效婚姻吗?实践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无效婚姻女子该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应当注意...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被重婚以后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并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重婚罪的刑事...


·一、有过错一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一、有过错一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事实上,一旦男女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是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的,所以,当一方当事人发生遗弃行为时是可以以遗弃罪来起诉离婚的。这时,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作出裁决。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后补写协议书有效吗?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婚后补写协议书有效吗?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婚后补写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后补写的协议书显然并没有时间上的法律效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


·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小孩的成长是作为父母最为关注的事情,很多时候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离婚,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并不小,主要的离婚纠纷就包括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


·一、跨国婚姻会不会犯重婚罪?
      一、跨国婚姻会不会犯重婚罪?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妻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孩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


·养的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吗?
      养的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吗? 一、养的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吗? 与小三生了孩子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的行为;因为没有与小三领取结婚证,没有对外人以夫妻名称生活。 重婚罪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是多久?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有效期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