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补正材料的期间要看书面告知中有没有限定,没有只要合理期间则可,与前面1年的规定不是一回事。
二、工伤认定时效有限制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当遇到工伤认定中断的这种情况以后员工个人也不要心慌,先到社保局问清楚了具体的原因,然后社保机构通常都会给当事人一个补充的机会,在此期间耽误的时间不记入到工伤认定时效当中的。实际后续的过程还有可能会遇到这些提前想不到意外状况,我们觉得与其提心吊胆还不如请律师。



·工伤鉴定后谁来赔偿?
      工伤鉴定后谁来赔偿? 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伤亡...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是劳动者非常关心的一件事,因为他决定了你工作期限,那么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一般都是通过公司和劳动者进行协商的,但是签署的时间决定了劳动者的相关试用期,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


·工伤鉴定协商不合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这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若是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不同意可以先行协商,若是协商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人会疑问,什么是劳动仲裁呢?工伤鉴定协商不合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我们根据这些问题做了一些整理,也有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


·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什么?
      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什么?上海非正式员工辞退规定是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否则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否则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常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请继续往下阅读。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没签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什么吗
      人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必须要有提供能量的食物,那么想要获得这些有能量的食物,人们就必须要耕田劳作,付出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取食物或者获得得到食物的资本,所以,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须要劳动,这也是劳动的意义。那么,自有劳动以来,人们多劳多得,辛苦劳作的人最终可与多得到食物这也是亘古...


·劳动合同法律师的收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请求法律帮助时,我们总会要寻求律师咨询,这时我们便会思考针对不同的法律案件、不同的律师其收费是怎样决定的呢?我们接来下带您探讨劳动合同法律师的收费是怎样计算的? 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因工伤与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合理的。因工伤在家休养或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法律上成为医疗期,只要在医疗期内,无论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或者其委托人有权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赔...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员工少发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 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