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法律中设定法人的概念是为了把公司拟人化而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公司作为法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许多法律上的权利。上市公司破产或者欠债时就会将最富有价值的法人股票进行拍卖,那么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呢?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

法人股是指法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拍卖(转让)有其严格的操作程序。为了能顺利实现法人股的拍卖(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法人股股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委托人

目前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转让,由于受到现行的有关条例的制约,只能在一个特定的渠道、特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法人股拍卖的委托人目前仅局限于国家执法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为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而查封或扣押的被执行者的法人股并予以拍卖。

二、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委托人如需对其查封或扣押的法人股予以拍卖,须向拍卖行提供委托拍卖函,指明拍卖企业名称、拍卖的案由、所拍卖的法人股名称及股数;法人股的查封清单;如是法院执行的要有裁定书,及查封法人股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三、拍卖行在拍卖前期准备工作

一旦拍卖行接受委托拍卖,须经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拍卖能规范的顺利进行。

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

1、调查、收集委拍股权的资料

(1)要计算清楚,委拍股权数所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因为如果委拍股权超过总股本数的30%必须向中国证券期货监督委员会申请,待批准后尚能实施。

(2)收集股东结构情况,如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拍卖,则要考虑到其股权拍卖后可能发生的股东结构变化,如涉及到第一大股东的位置的,则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拍卖后买受人(受让人)的股本数超过30%则要履行向中证会申请豁免手续。

(3)收集该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年报与中报。年报是经过审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报告,通过阅读财务报表了解其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资本公积金、股东权益等财务状况,以利于制定合适的拍卖底价。

2、设定底价

拍卖行在对该上市公司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后,在以取得的财务资料的情况下,综合该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报情况、净资产值,及历年来的股权人的收益和目前整个证券市场所处的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历次法人股拍卖的实际成交情况,而设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在目前状况下能被人们能接受的底价。底价设定后拍卖行将通知委托人,并以书面的形式加以确定。

3、确定拍卖时间,刊登拍卖公告

拍卖股权,拍卖机构应于拍卖日前10天,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4、编制拍卖目录

拍卖行就委托标的编制相应的拍卖目录,在拍卖目录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注明拍卖标的的数量及相应的财务指标和股本结构,制定因标的的不同而必须告知竞买人的特别规定,以及竞买人必须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

四、拍卖成交后的有关手续

法人股拍卖成交后的股权转让,必须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给上述管理部门,一份对原查封的法人股予以解封,另一份用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受让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须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裁定书和拍卖行的成交确认书。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接受上述材料并加以复核,在确认无误并且委托人与买受人已付清相应的税费(印花税、过户费等)后将拍卖成交的法人股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五、法人股拍卖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应的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法人股的转让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是实际操作的指引。

上文的学习让我们了解到虽然法人股的性质相比其他可以拍卖的实体物质来说相对特殊,但是其包含的价值量也决定了法人股拍卖的实质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若对法人股感兴趣可以到本站网站查阅学习。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离不开电。我国电力企业基本都属国有企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电力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也为了适应现代化电力市场的需求,电力企业也需要进行改制。对于电力企业的改制方式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


·入职后觉得公司不妥的原因有哪些?
      进入新公司后,许多员工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入职后觉得公司不妥,这时我们会有了自己的思考,如何解决自己的处境和自己公司的现状,让我们在公司更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为自己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我们了解一下其中的解决方法,为以后我们的工作做出一点自己的努力。 一,入职后觉得公司不妥的原因:...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如今很多人选择去创业,这也是很多高校以及回家政策中鼓励去更多的青年人去创业,创业的道路上一般都很艰辛,但是创业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而创业这一类公司在法规中叫做个人独资企业,对于独资企业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


·分公司代替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代替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


·有限责任公司200万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责任公司200万注册资本可以吗?可以的,《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第二,放宽...


·一、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怎么写?
      一、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怎么写? 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应当写清楚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身份状况,其次就是关于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的答辩意见做出详细的阐述,通常情况下就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问题来一一作出回应,这样的话是可以说清楚自己的主张意见,让法官更加的了解案件情况。 二、答辩状...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责任包括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结构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被称为是独股公司。那么,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责任包括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详细解读相关知识。一、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并未交付货币,或提供假的验资报告以骗取公司注册的行为。虚假出资的行为对于其他股东来说非常不公平,那?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个起通...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最主要的公司分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