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结婚多少年算共同财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结婚多少年算共同财产

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问,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几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能把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还有人会直接认为,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会随着夫妻生活的年限的增加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误解是有历史渊源的。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其实并不存在夫妻结婚多久之后,一方个人财产就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情况。因此,一开始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无论如何都是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


·可以离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离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一、可以离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狠亵、侮辱,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


·一、个人怎么证明不是重婚罪?
      一、个人怎么证明不是重婚罪? 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前婚不属于合法婚姻。即,前婚没有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 后婚不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


·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很多时候孩子是归女方抚养的,但此时也不能免除男方的抚养义务,就需要男方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权一方有什么权力?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权一方有什么权力? 离婚后一方有孩子抚养权,另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没有监护权,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带小孩去那不去那不需要跟另一方商量。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照其...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实际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达到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因为我国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要离婚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才行。而对于分居离婚,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好分居满二年及...


·在哪些情况下彩礼钱不退
      在哪些情况下彩礼钱不退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现如今离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夫妻由于种种原因走到了婚姻的边缘,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一方同意的,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该怎么办?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关注的,我们为您来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


·一、离婚如何确定法人财产?
      一、离婚如何确定法人财产? 离婚确定法人财产的方式主要是: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协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那些认为自己没有污染环境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确实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但是存在免责事由的,也需要一一称述。那么,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