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的签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的签订,证明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也是保障劳动者的一道保险,那么可能有不少工龄超过十年的朋友会有疑惑,劳动合同超过十年该如何继续签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咨询者在知道自己享有“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时,往往因不理解“无固定期限”的含义而陷入误区,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误区一:工作满十年即可申请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我们可以认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所谓“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连续无间断。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有间断,即使累计达到了十年,也不能认为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了十年,因此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误区二:员工提出签订,用人单位必须同意 根据《劳动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以双方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为基础,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愿续签,就会导致合同终止。员工也不得强行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所以还是要以双方愿意为签订合同为前提。误区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终身合同 《劳动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所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并且用人单位不得随时解除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之日止。 但无固定期限并非终身合同,在遇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解除,如用人单位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与员工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等。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可以约定在固定期限内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到这已经解答结束了,当我们劳动合同超过十年之后,如果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所谓的终身合同,一般超过十年后,企业没有和劳动者继续签订协议,一般都会默认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当今社会,很多工程在进行之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违约条款,那么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呢?其实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和合同违约规定是一致的,下面为你讲解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 1、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鉴定的一些具体事项,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已经知道了工伤鉴定的流程但是却不知道工伤鉴定的具体操作时间是怎么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伤鉴定没有时间...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工伤旧伤复发能否住院治疗?
      工伤旧伤复发能否住院治疗? 一、工伤旧伤复发能否住院治疗? 可以住院治疗,并且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众所周知,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讨要工资,但是他们对于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的问题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索要工资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聘用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内容?
      聘用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内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


·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作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一样,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


·台球厅要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很多人认为只有写字楼里的大公司才需要签劳动合同,以免工作中遇到薪资和工作时长变动,社会保障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像路边小商店或者台球厅这种市井小店,工作时间不固定,很多也涉及不到社会保障问题的,应没有必要签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是保护受聘方和聘用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确立...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工资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离婚之后自然不存在夫妻关系,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


·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么
      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么 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么 未签劳动合同 但有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


·一、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辞职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辞职情形有哪些(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