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形式在对于固定证据、警告当事人郑重其事、区分磋商与缔约两个阶段均有重要意义。
口头形式的合同虽方便易行,但缺点是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安全。
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等各种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哪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以下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合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在我国,合同订立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的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等。而这其中,采取书面形式可能更有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您在最好是采用书面形式。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签订虚假供货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延迟发货违约金?一、民法典中对于违约的定义: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违约计算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合同终止后能否主张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一、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 1、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拒绝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拒绝履行合同 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拒绝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当事人仍应该依约定履行义务。 二、什么是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我们都知道刚进一个公司都有试用期的,一般来说进公司都要签订合同的,而且很多公司都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合同分开来签订,这样就规避了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那么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


·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物的所有权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的义务。由业主推选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住宅区物业管理的...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协议,如果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话,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违反保管义务义务的话,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的,存货人违反了存货义务的话,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保管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