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计算买房贷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么计算买房贷款?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一)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二)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三)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二、贷款买房如何计算才合适?
买房贷款计算公式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两种不同的方式各有优缺点。适合不同情况的购房者,我们先来看一下两者的计算方法。(一)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月要还的总数都相等,但是利息和本金占的比例每次都发生变化,开始时由于本金较多,所以利息占的比重较大,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本金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利息占得比重越来越小。举个例子,贷款20万选择20年还款期:按年利率7.47%计算,月均还款1607.5196元,支付总利息达185804.7元,还款总额将达385804.7元。(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个月换的数额都不同,其中本金的数额相等,随着每月本金的减少而递减,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利息由多逐渐减少。同样以贷款20万元20年还清为例,按年利率7.47%算,第一个月还款为2078.33元,以后每月递减,最后一个月还清时还款838.52元。支付总利息为150022.5元,还贷总额为350022.5元。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本金还款的方式比本息还款的方式少还了三万多,那么是不是每个人都应该选择本金还款的方式呢?不是的,本金还款在贷款初期月还款额大,还贷压力较重,尤其是在贷款总额比较大的情况下,相差上千元。对于目前收入不高的人来说压力会很大,尤其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随着时间推移还款负担逐渐减轻,所以适合目前收入较高,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预计将来负担会加重的人群。例如有一定基础的中年人,未来退休后收入会减少,到那时还贷压力也减小了。而本息还款的优点是每月偿还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均衡,这种还款法还适合未来收入比较稳定或略有增加的借款人,如部分年轻人,现在资金较为紧缺,但未来有能力提前还贷,这样利息也会相对减少。对于精通投资、善于理财的家庭,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贷款利率,则占用资金的时间越长越好。由此可见,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合理安排首付比例,规划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最大限度的利用贷款,减少购房成本,采取何种还款方式,购房者应该根据经济收入状况、投资状况、未来负担状况、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等情况确定。真正达到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的目的。如果申请人并不满足银行的条件,则此时提出申请最终也会无法获得贷款的。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可能对开发商构成违约。当然,在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实际的经济情况,贷款的年限并非越长越好,自然也不是越短越好。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计算才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在还贷款的期房能退吗?
      在还贷款的期房能退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


·卖方怎样签买卖二手房的合同
      卖方怎样签买卖二手房的合同 1、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2、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3、交易流程必须与房...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婚前财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两个人进行协商可以进行分割的情况除外。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那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


·新婚姻法房子问题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如今,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房产分割问题也越发受到关注。通常,人们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房产纠纷。但是法律的宣判往往有一定的倾向性,在新婚姻法房子问题的处理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新婚姻法房子问题的处理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关于夫妻的房屋,具体可以区分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和夫妻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其中属于共有的房屋要求进行分割。而在此之前,就需要先对这样的房屋作出认定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的陈述方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范文。事实上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律师代理词之只需要将内容表述清楚,将明确指出不造成模糊概念即可。具体的内容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 一、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推出了国家租售同权政策,这一政策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推出了国家租售同权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公民租赁房屋与购买房屋在城市内所享有的权利相同。目前,租售同权政策仍然没有在全国推行,只是在个别城市推出。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租售同权什么权利的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的政策解读 租售同权绝不是一个简单的...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