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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
          首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该认定书分清双方的责任比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


·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因道路管理者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故,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车辆减值损失鉴定中的注意事项
      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1、车辆贬值赔偿责任
     车辆贬值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投保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13日晚7时许,原告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太仓市通港公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由丁某驾驶的往西行驶的大型拖拉机相撞,谢某倒地...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


·交通事故中,三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8。 2、医药费、后续的治疗费以及康复的费用: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3、精神...


·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1、待售车辆在物流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受到损失,受害方有权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2、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如果不是待售车辆或用于交易目的车辆,且维修后并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对受害人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不予支持。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受损车辆购买时间较短,行驶里程...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交通事故一直未作伤残鉴定,但一直有新的治疗费用产生,如何处理
      就因伤持续治疗费用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如何认定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因伤治疗是否终结。是否治疗终结属客观性评定标准,双方当事人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鉴定申请。如果相对方不进行必要的配合,则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关于“一方当事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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