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不合法的劳动关系。非法雇佣童工、没有备案登记就招募员工、外籍员工没有被批准就在国内工作等情况,都属于非法用工。那么这种非法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就跟着我们看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解释。关于非法用工是劳动关系吗?在非法用工这个问题上,很多人都产生过误解,比如有些人认为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还有些人认为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正常的劳务关系等等。从法律的规定来看,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认定并非千篇一律,既不能一概认定为劳动关系,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劳务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包括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另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非法用工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该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基于非法用工单位存在以上几种不同的形式,那么在认定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究竟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我们有必要逐项讨论:1.对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尽管其具备了公司的一般特征,比如拥有自己的生产经营场或者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字号、内部管理上有规章制度和组织架构等等,但由于其还未依法登记或者已登记但还未领取营业执照,其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民事主体,也就不能与其雇员形成劳动关系。2.对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而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主体资格并未丧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经过清算后依法申请注销,注销登记后,才丧失其主体资格。因此,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在未注销前,其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仍然属于劳动关系。3.对于被依法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由于撤销登记发生在单位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也就是说此时的单位并未取得主体资格,因此其与雇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4.雇佣童工的用人单位与童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年龄,二是具有劳动行为能力。因此,童工因主体不适格,不能与雇佣其的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上叙述可以看出,关于“非法用工是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非法用工的性质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但是任何的劳动关系都有可能衍生出纠纷和争议。有了解不开的麻烦,那我们就要看这个纠纷或争议到底是因何而起,文章中表示了几个形式,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仔细阅读可以解决不少关于非法用工的疑问。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1.首先和企业协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疫情,可与企业共渡难关,降减待遇及减少工作时间时长等; 2.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企业整改; 3.若协商不成,投诉也不成,企业非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千万别提交离职申请或也别在类似协商一致文件上...


·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
      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民法典》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


·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且十级是最轻的一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在员工受伤后就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10级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职工...


·一、工伤保险与误工费可以共同主张么?
      一、工伤保险与误工费可以共同主张么?《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


·工伤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工伤认定在哪个机构进行
      工伤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工伤认定在哪个机构进行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


·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
      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 一、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 这应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说明了算,若是哪些个人说了就算,那企业管理是不规范的,是“人治”而非“法治”,这样的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最有决定权的应是你的直接上级对你的考核和考评!但这也应按文件要求程序执行...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需要承担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做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