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适用死缓的罪犯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有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好歹罪犯暂时不能死了。不过不是任何一个罪犯都可以适用死缓的。那究竟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
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法律中有规定,罪犯要适用死缓的,则必须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包括罪当处死,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对罪犯判处死缓。给他一个机会,看这两年的具体表现,在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即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抢劫罪赌资司法解释是否属于抢劫罪?
      从司法实践来看,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具有偶发性、并发性的特点,犯罪人在实施一项犯罪活动时,因为被他人发现或产生其他纠纷、争议等突发情况,再次实施另一项犯罪行为,比较常见的就是在组织参与聚众赌博活动时,犯罪人发生争执并实施抢劫行为,那么,抢劫罪赌资司法解释是否认定为抢劫罪呢?依据最高...


·致人轻伤能判对方什么罪
      致人轻伤能判对方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海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


·对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对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一、对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此类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历来都是严厉打击的重点。 抢劫罪是一种既...


·诈骗罪如何处罚 涉嫌诈骗罪需要请律师吗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一般公民犯诈骗罪如何处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诈骗罪如何处罚1、犯...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法律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情形有什么?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
      一、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


·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其实也不一定就要在监狱呆一辈子,毕竟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一旦被减刑了那就会有被释放的一天。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呢?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典...


·故意伤害怎么量刑 触犯故意伤害罪会判几年
      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处于故意,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因而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故意伤害怎么量刑?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怎么...


·殴打孩子可以拘留多久?
      家长殴打孩子可以拘留多久?根据具体情节和伤情鉴定结论确定案件性质,如果家长打自己孩子,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教育方法不当,可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