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三种:(1) 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2)被迫辞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3)一至十级伤残期间的主动解除(《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36条、37条)。由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涉及工资支付的截止日、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解除日会涉及基数及工作年限的确定)、仲裁时效的起算等,因此准确地界定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的不同类别
解除时间的确定一般取决于解除通知的方式,实践中解除通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的解除方式,另一种是劳动者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解除的方式。前一种方式由于是法律明定的方式,因此解除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但后一种方式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此解除时间确定起来比较困难,这体现在一方面实务中对劳动者是否可以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进行解除的通知本就认识不一,另一方面即使在肯定的主张者当中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三、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的法律规定
就解除时间而言,由于主动辞职解除、被迫辞职解除、一至十级伤残期间的主动解除均是法律法规明确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因此,在法理上属于形成权。而作为形成权,相应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生效力,因此,将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认定为仲裁申请书/起诉状副本到达单位之日为宜。若当事人双方对是否解除存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解除权,但当事人在仲裁/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则以双方合意解除的时间作为解除时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或起诉时未提出解除的请求,但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变更仲裁/诉讼请求或对方反请求/反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机构/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应当解除的,则可以仲裁/诉讼请求通知到对方之日为解除时间。当自身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根据规定现有自己进行判断属于那种情况以及相应的时间是多久,只有这样你所确定的各项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方案才可以实现,否则不按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的确定时间,是不会得到应有的权益的。



·一、入职成为普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成为普工能随时辞职吗? 入职成为普工不能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离职的,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这三十天内对离职劳动者的工作进行交接。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要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规定 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要求? (1)工资应当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3)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1、首先,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索赔意向书,并抄送业主。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事件涉及的工程项目(结构物名称),索赔事件发生的依据,索赔费用估算。2、承包人应该做好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并予以保存,当时记录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在法律上对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旷工多久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内容? 实际上,随着我们国家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解决的途径也是越来越多了,毕竟我们可以从源头上利用科学技术来避免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发生。那么针对工程质量,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技...


·一、员工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


·劳动仲裁开庭有哪些程序
      劳动仲裁需要走哪些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
      如果劳动者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话,那么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再无劳动关系,也可作为领取用人单位解雇赔偿的凭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文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近几年合肥的发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的,从一座破落的小县城发展为现在的创新城市,这其中有多少不易,但是合肥的发展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就尤为突出,例如公交车棚的倒塌伤人事件,那么,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合肥市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依...


·办理流程工伤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较为关注的。但是不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内心有多着急,都必须严格的遵守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来进行,这样才能尽快的拿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下面我们就为您特地整理了一下办理流程工伤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流程工伤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申...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