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而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不论该笔收入有多大,都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取得的其他收入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职工并非因国有企业破产而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因企业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需要而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果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可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时,可对该收入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即以该笔收入,除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纳税。个人在本企业工作的工作年限数,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应交纳的税款有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二、其他规定,某国有企业破产,其职工张某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70000元,该地区的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张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应该纳税?张某是因为所在的国有企业破产而解除的劳动合同,因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无论数额多大,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尽管张某取得的补偿收入偏高,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能在一些具体工作当中,由于自己不认真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和导致一些错误,或者说自己的一些平时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处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开除。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时间的规定: 1、(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延时加班其实也就是指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这样的行为会对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进行占用,也算是对员工利益的一种侵害,因此法律中要求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延时加班工资计算标...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


·手指神经断裂工伤几级
      手指神经断裂是十级工伤。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
      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有些受伤的情况是我们不可预料的,如果是工伤的话,肯定会依据鉴定的等级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所以,一般鉴定等级对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以下资料是我们整理的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的内容。您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一、耳朵软骨骨折工伤...


·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工伤赔偿哪些项目
      在实践中,即便是不懂法的人也知道,如果自己实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那单位是要向自己赔偿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应该由谁支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劳动仲裁决席裁决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决席裁决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决席裁决的意思就是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的裁决,仲裁当事人在收到通知无故不到庭的,视同为他们放弃辩护权利,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工程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您非常重点关注的,因为毕竟对于规模比较宏大的工程它涉及到一个承包和分包,法律当中都有明确规定,那么,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工程的承包和分包指的是根据承包的工作内容来进行划分的,其次就是建设工程的总的承包指的是将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全...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程的公司。我国对于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也是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服务提高。那么,有人问到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工伤鉴定十级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资料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一旦超过申请期限,就比较麻烦。公司没有帮助申请也没关系,职工可以委托家属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但是要记着带着资料,这样比较容易得到受理。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申请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