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承担法律责任,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1、《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2、《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二、非法侵入私人住宅的常见行为有哪些1、将侵入住宅作为手段现实生活中,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侵犯财产罪的手段,也有的是伤害住宅内成员的生命、身体以及其他人格法益犯罪的手段。一般地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手段行为,而在住宅内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则是目的行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2、由矛盾纠纷引起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等产生矛盾,经常会出现非法侵入住宅的现象。现实中,还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讨要说法”的现象,如谢某与邻居吴某为界址矛盾,长期不和。后因纠纷发生推拉,致谢某落入水中。晚上其家人将谢某送至吴家讨要说法,在吴家进行吵闹拒不退出。报警后,民警劝说仍不离去,严重影响了吴家生活居住的安宁,对谢某及其家人就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定罪处罚。3、为达到某种目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为了自己的私利,采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威胁别人,施加压力,强迫他人为自己解决问题。3、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这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行政机关也不能例外。公权不同于私权,凡是法律没有赋予的,公权机关就不能进行干涉。住宅本身就是保证个人私权的一个很重要的空间,如随意侵入,也是非法的。行政执法,首先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循正当程序。国家公权侵入私人住宅应当有一定前提,那就是公民在实施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强奸、暴力侵害等活动。而且,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如《搜查证》、《逮捕证》、《拘留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经法定程序无权随意检查和搜查公民的住宅,如凭借其权威而随意进入公民住宅,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般是因为民事纠纷比较多,或者是侵入他人住宅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威胁和恐吓他人,从心里或者是身体上施加压力,诸于此类都可以定义为非法的侵入。如果是国家的公务人员去非法侵入住宅,是会从重处罚的。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算什么罪?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算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算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并且是存在着逃逸的情节。具体认定的时候必须要遵循以下情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


·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怎么办?
      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怎么办? 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与其他类型的案件一样,都需要在掌握了既定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才能判决案件,继而需要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来说在决定书上都会注明处罚的方式和日期,对于那些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怎么办? 一、行政处罚决...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不管是任何一种交通工具,其运营部门对职工都有着相应的道路安全管理措施。除了您比较习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外,铁路运营的安全也是需要引起国家部门注意的一个问题。铁路运营部门的职工,如果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话,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铁...


·2023年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与犯罪工具多样化,对其的分辨与打击也越来越难。针对这种情况,刑事诉讼法也与时俱进,做了一些修订。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是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供您学习参考。 2018年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 一、...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强奸是犯罪人违背妇女的自由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行为,作为一项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强奸罪制定了十分严厉的惩处规定,为了逃避罪责,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犯罪预备和未遂这两个容易混淆的类型,偷换概念,试图用强奸罪的犯罪预备顶替强奸未...


·新刑诉法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新刑诉法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


·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多少构成犯罪
      一、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多少构成犯罪? 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3万元的构成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生活中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者往往在被诈骗后才幡然醒悟,报案并要求追回财物损失。但是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退回诈骗的财物,而公安机关是否能对犯罪嫌疑人的非诈骗财物进行追索、诈骗案是否能提起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


·拒执罪自诉立案流程是什么?
      除了相关司法机关可以对拒执罪进行责任追究外,案件当事人也可以运用合法手段进行责任追究。针对拒不执行法定义务、逃避法律判决结果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自诉维护合法权益。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拒执罪自诉立案流程是什么?下面本文就给您进行法律普及。 一、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就可以进行认定。微信诈骗就是一种常见的诈骗的方式。在进行被骗之后,我们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可是,其实我们在进行立案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金额的限制的,那么,微信被骗多少才能报警呢? 一、微信被骗多少才能报警 这个要看...


·打架致人脑震荡刑事拘留多久
      打架致人脑震荡刑事拘留多久1、最长是37天,最短是3天。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