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职务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要知道,成立挪用资金罪,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公安机关不会以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实践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的犯罪,除了挪用资金罪外,常见的还有职务侵占罪。但是在客观方面,二者的具体表现却不一样,这也是需要仔细作出区分,以免出现定错罪的情况。



·网络诈骗罪量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诈骗罪量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检法机关在处理诈骗罪的时候,不管诈骗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怎样的平台实施的,通通按照刑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对诈骗罪进行量刑。也就是说网络诈骗不是一个罪名,只不过实施诈骗是通过网络这种新兴平台进行的。对于网络诈骗罪量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这一法律知识,这也是...


·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长时间
      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长时间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是永久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在处罚前已经采取...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主体有一定划分,其中有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个人犯罪很容易理解的就是单独的个体进行犯罪,而单位犯罪则是有所规定,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有所不同,像合伙企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吗。 一...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判刑不能随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依法进行审判,最后确定是否触犯刑法和应该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会判拘役吗?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会判拘役吗?犯罪嫌疑人被取保是否会被判拘役就要看最终的结果来进行确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


·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我国刑法的内容,是根据不同犯罪情形而制定的,使犯罪较轻的不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还可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犯罪情形较恶劣的也有相应的严惩手段。比如,一些犯重罪或者累犯等被判处死缓的,法院有权执行限制其减刑的权利。具体内容由我来为您介绍下。 一、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根据刑法...


·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
      一、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 盗窃罪是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谅解书有多大作用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具体是否采用,还要看行为人是否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样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