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方面要求向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在经过审查之后,如果发现具有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则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与此同时,婚姻登记机构还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 咨询服务。但要是满足离婚登记条件要求的话,那么就应该依法受理,之后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并没有经济损失费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得到法...


·结婚的形式条件有哪些类型
      结婚的形式条件有哪些类型 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国家规定婚姻的成立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但是冰岛、苏格兰、瑞士、瑞典等地区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实不必通过任何事实即可成立。因此,规定要式婚姻和承认事实婚姻的国家在结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经有法律冲突。...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是怎样的
      有的人担心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日后就不能亲自抚养孩子长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大力的争取孩子抚养权。但其实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对孩子抚养费进行变更,那此时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是怎样的 1、变更孩子的抚养...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谁?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夫妻双方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的,在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夫妻双方一般是没有办法协商确定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谁的,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


·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怎么判?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一方会提出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话,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法院会择机开庭审理,要求双方当事人出庭辩论。有时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会拒绝出庭,那么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不过,日后可能因为实际情况发生了改变,因此就需要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但需要注意,不管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其...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几种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样判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关于人民法院审...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


·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就要对财产分割进行法院诉讼,但是其中牵扯到的因素有很多,如果其中有人是二婚,那财产分割又会不一样,那么二婚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


·起诉离婚不与立案有哪些情况的
      起诉离婚不与立案有哪些情况的如果满足不立案条件的,离婚诉讼有不立案的。(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