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该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单位辞退劳动者,一般是单位要求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41条中,明确了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形。用人单位若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此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但要是因为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若是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就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临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现状是什么?
      临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现状是什么样的 我国规定有关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时就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解决企业家们的后顾之忧,使其可以提高和保证建筑质量,从而保证国计民生,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当时所制定的一系列建筑工程质量保...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要去申请。在受到工伤之后应该尽快去申请认定,如果超过了鉴定时效就无法索赔,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个人工伤认定时效...


·建筑工程发包人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人条件是什么从事建筑行业的人都知道发包人的概念,建筑工程对于发包人的条件限制是非常严格的,所有建筑工程在选择发包人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发包人条件来。发包人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承包人负责,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拿到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接下来本文将详细介绍发...


·不认可工伤认定的该如何处理
      不认可工伤认定的该如何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工程质量若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各地的箭镞管理部门,都需要事先整理当地已经发生过的质量安全事件,仔细分析后,制定出适宜于本地的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相关国家机关,也制定了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约束各单位的行为。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手续,会产生什么影响?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劳动合同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在面对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人们都会产生一定的疑问,而又由于人们对其会造成的影响缺乏一定的认识与了解,因此极易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下面,主要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手续,会产生什...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常见,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用人单位还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企业不签劳动...


·劳动合同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法人签字,一般法人授权的责任人也是可以签字生效的,但是需要法人授权的委托书。 劳动合同上只盖章没有法人签字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的工资可以改吗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


·公司辞退员工2023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好坏,对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有着重大的影响,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制定好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