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被告人可以指定辩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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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辩护权的行使原则,单位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既可以由其诉讼代表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也可以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行使辩护权。问题在于,在单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 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否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
与自然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相适应,单位被告人也应当享有指定辩护权。这样才能体现审判中的公 平、平等原则。但是,单位被告人享有指定辩护权的范围要受到必要的限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或应当为单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呢?
为单位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情况主要有:
1、附随主体委托了辩护人,而单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单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这是因为,在附随主体委托了辩护人,而单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单位被告人会在审判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不利于保护单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单位共同犯罪案件④中, 有些单位被告人委托了辩护人,而有些单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单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这是因为,共同的被告人应当在审判 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有些单位被告人委托了辩护人进行辩护,而有些单位被告人却没有委托辩护人辩护,后者必然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实现审判之公平。
3、 在单位被告人的诉讼代表人缺席,而人民法院决定缺席审判时,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表人缺席的单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在审判过程中,单位被告人的诉讼代表人 缺席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给单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其辩护权根本无法行使,如果人民法院进行缺席审判,无异于彻底剥夺了单位被告人的 辩护权,这是有违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宗旨的,是人民法院应当全力避免的。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由于刑诉法对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的规定,案件主审法官往往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 各种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为防止庭审活动的无序化,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庭前会议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表面审 查的基础上,召集控、辩双方共同到会,对案件有...
·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某一行政案件后第一阶段审理该案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等步骤。行政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只有普通程序,没有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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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
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在诉讼史上出现远远早于公诉。在刑事诉讼的发展中,“弹劾式诉讼”是最初形成的诉讼模式,启动这种诉讼程序的机制便是被害人或者他的近亲属行使控诉权,这种控诉形式保留了原始社会血亲复仇的遗迹,它的理论基础在于将犯罪视为对被...
·刑事案件审判后一般多长时间得出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告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上述人员.
意思说,根据你的情况,因为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则日定期宣告,所以,只要在审判的审理期限内都可以的.但这里情况就比较复杂,分以下几种供你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法发〔1993〕25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在人...
·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
(一) 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98)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 改判 (92)<...
·刑事开庭阶段程序
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
(1)宣告开庭之前,书记员应先查对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宣读法庭规则,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唤当事人到庭...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刑事案件适 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可概括为三条:一是事实证据条件,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就是说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时间、地点、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因果关系以 及被...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从司法实践来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简便,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与一般普通程序相比,简化审简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在庭审各个阶段都能得到体现。具体地说,可简化以下内容:
1 、控辩双方在宣读、出示证据时可仅就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机关、证据名称、证明事项...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 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 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