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四层次,若损失、利益、使用费均难以确定,则根据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赔偿1万到100万元,这个1-100万元也叫做法定赔偿。在2009年专利法修改之前这个数额的上限为50万元。二、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机关有哪些在我国,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机关包括:专业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专利管理机关”,包括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这里的“人民法院”,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的开放城市没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专利侵权的第一审法院。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也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就会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侵权。行为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作出赔偿,就是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专利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等等。



·商标侵权基本概念是什么?
      商标侵权基本概念是什么?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


·商标离到期多久办理续展?
      商标离到期多久办理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一、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只要投保就会赔偿; 商标保险一般是商标所有权人以商标为标的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商标侵权行为发生,按合同规定的责任,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是商标所有权人转嫁商标侵权风险的一种保护性措施。 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怎么判
       一、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怎么判 因抢注近似商标后对相关企业进行恶意投诉,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二、抢注商标目的作用 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商标法,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 怎么样算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


·被恶意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被恶意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


·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
      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 一、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除此之外,我们国家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都是受到著作权法律规定来进行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